
金融監管總局:支持境外機構投資財險市場,推動新能源車險發展政策措施

方案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我國財險市場,鼓勵符合條件的中資財險公司優化境外佈局,支持在華外資財險公司高質量發展。加快業務轉型升級,豐富新能源車險產品,優化市場化定價機制,研究出台推動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持續深化車險綜合改革。
6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印發《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其中提出,推進分級分類監管。健全財險監管評級評價和分類監管制度,完善評級評價結果運用相關規則,體現扶優限劣導向。
突出重點分級監管,加強行業重要性財險公司持續監管,對風險隱患較大財險公司實施高強度監管,研究提級監管相關程序。探索區分業務範圍實施分類監管,在公司治理、機構設立、業務經營等相關方面研究出台差異化監管舉措。
研究房屋保險體系,探索推廣新型家庭財產保險。強化綜合運輸大通道保險供給,支持多式聯運 “一單制” 保險,鼓勵開展公路災毀保險,完善交通和管道等領域保險保障。豐富新市民和銀髮經濟領域保險。加快發展各類僱主、公眾、產品、職業等責任保險,滿足傳統領域和新興領域的保障需求,支持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方案提出,未來五年,財險業保持平穩增長,風險防範能力、保障廣度深度、綜合實力逐步增強,初步形成結構合理、治理良好、競爭有序的財險市場體系。
以下為《方案》要點:
研究出台推動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
方案提出,加快業務轉型升級。豐富新能源車險產品,優化市場化定價機制,研究出台推動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持續深化車險綜合改革。引導行業加大科技投入,強化科技賦能,加快線上化、數智化轉型。夯實財險業數據基礎,深化數據應用,打造數據資產。
加強對智能駕駛、低空經濟等新領域新賽道保險研究應用
加強對智能駕駛、低空經濟、量子科技等新領域新賽道保險研究應用。健全完善財險服務流程和標準。加強財險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範營銷宣傳和信息披露,提升理賠服務質效,完善消費投訴處理機制。
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我國財險市場
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我國財險市場,鼓勵符合條件的中資財險公司優化境外佈局,支持在華外資財險公司高質量發展。穩妥擴大再保險供給。加快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擴大境內外再保險市場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探索監管規則互認。探索相關財險業務互聯互通,支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發展。
重點整治虛假承保、虛假理賠、虛假退保等突出問題
從嚴整治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關聯交易和資金運用監管,重點整治向股東及其關聯方輸送利益、通過多層嵌套投資規避監管隱匿風險等問題。加強數據真實性監管,強化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夯實經營數據基礎。
完善財險重點領域業務經營規則,強化承保理賠監管,重點整治虛假承保、虛假理賠、虛假退保、虛列費用、虛掛保費以及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堅持嚴查重處和機構人員雙罰,推進行刑銜接。強化公司對違法違規問題嚴肅內部追責問責。
研究房屋保險體系,探索推廣新型家庭財產保險
擴大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開發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產品,推進農業保險 “擴面、增品、提標”,着力構建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
研究房屋保險體系,探索推廣新型家庭財產保險。強化綜合運輸大通道保險供給,支持多式聯運 “一單制” 保險,鼓勵開展公路災毀保險,完善交通和管道等領域保險保障。豐富新市民和銀髮經濟領域保險。加快發展各類僱主、公眾、產品、職業等責任保險,滿足傳統領域和新興領域的保障需求,支持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行動方案》分為六個部分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答記者問時表示,《行動方案》分為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闡述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提出二十條具體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全面監管嚴格監管。從強化市場準入退出監管、推進分級分類監管、從嚴整治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審慎監管制度規則等方面提升財險監管質效。
二是切實防範化解風險。以增強資本補充能力、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完善風險防範化解處置機制、豐富風險化解處置方式等為抓手,提升財險業風險防範化解能力。
三是深化改革推進開放。引導財險機構把好發展定位,加快業務轉型升級、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
四是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推動財險業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保障國家重大戰略、支持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
五是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金融文化建設,凝聚高質量發展合力,提升全社會財險保障意識。
以下為《方案》全文:
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
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現就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產保險業(以下簡稱財險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有關文件要求,全面加強財險監管,防範化解風險,深化財險領域改革,促進財險業高質量發展,服務金融強國建設。
未來五年,財險業保持平穩增長,風險防範能力、保障廣度深度、綜合實力逐步增強,初步形成結構合理、治理良好、競爭有序的財險市場體系。
二、全面監管嚴格監管
(一)強化市場準入退出監管。強化股權穿透式監管,運用大數據加強股東資質、資金來源和行為等方面的實質審查,加大違規股東通報和清退力度。嚴把董事長、總經理等關鍵人員准入關,嚴格落實董事及高管履職評價、履職監管制度,強化履職行為約束。健全財險分支機構准入退出機制,優化財險機構區域佈局。堅持保險保障本源,加大產品監管力度,實施產品智能化審核,堅決淘汰問題產品。
(二)推進分級分類監管。健全財險監管評級評價和分類監管制度,完善評級評價結果運用相關規則,體現扶優限劣導向。突出重點分級監管,加強行業重要性財險公司持續監管,對風險隱患較大財險公司實施高強度監管,研究提級監管相關程序。探索區分業務範圍實施分類監管,在公司治理、機構設立、業務經營等相關方面研究出台差異化監管舉措。
(三)從嚴整治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關聯交易和資金運用監管,重點整治向股東及其關聯方輸送利益、通過多層嵌套投資規避監管隱匿風險等問題。加強數據真實性監管,強化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夯實經營數據基礎。完善財險重點領域業務經營規則,強化承保理賠監管,重點整治虛假承保、虛假理賠、虛假退保、虛列費用、虛掛保費以及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堅持嚴查重處和機構人員雙罰,推進行刑銜接。強化公司對違法違規問題嚴肅內部追責問責。
(四)健全審慎監管制度規則。完善財險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監管法規制度。健全財險領域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構建跨部門數據共享機制。強化財險監管法規制度落地執行和效果評估。
三、切實防範化解風險
(五)增強資本補充能力。持續強化 “報行合一” 監管,推進行業降本增效,提升內源性資本積累能力。研究優化股東資質和持股比例要求,增強外源性資本補充吸引力。支持財險機構增資擴股和發行資本補充工具,增強抗風險能力。
(六)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強化宏觀經濟形勢分析,做好財險運行趨勢的動態研判。加大監測力度,緊盯風險苗頭,加強新型業務和業態監管。研究建立財險風險預警規程,強化對公司治理缺陷、經營持續虧損、資產負債錯配、償付能力瀕臨不足公司的風險預警。強化風險隱患排查,推動建立風險監測檔案清單,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
(七)完善風險防範化解處置機制。健全具有硬約束的財險風險早期糾正機制,明確對風險機構早期糾正的觸發情形和具體措施,有序處置存量風險,堅決遏制增量風險。建立權責一致、激勵約束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壓實財險機構風險處置主體責任,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風險處置屬地責任,強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管責任。規範履職行為,強化履職監督,對在強監管、防風險等工作中失職失責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健全處置成本分擔機制,依法推動問題機構股東優先吸收風險損失。
(八)豐富風險化解處置方式。督促問題機構必要時啓動實施恢復和處置計劃。鼓勵財險公司兼併重組,支持有條件的機構 “遷冊化險”,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出清風險。對風險大、不具持續經營能力的財險機構,依法開展市場退出,研究相關配套政策。規範風險處置流程,依法有序開展處置工作。加強行政司法銜接,更好發揮司法程序定分止爭、加快風險出清作用。
四、深化改革推進開放
(九)把好機構發展定位。深化黨建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鼓勵機構專業化、精細化、集約化發展。支持大型財險公司做優做強,帶頭服務實體經濟和維護市場秩序。強化政策性財險公司職能定位,落實國家戰略。鼓勵中小財險公司結合自身資源稟賦和經營優勢,走差異化發展道路。引導互聯網財險公司、相互財險組織和自保公司規範發展。實施保險中介清虛規範提質行動,發揮保險中介的積極作用,提升專業化能力。
(十)加快業務轉型升級。豐富新能源車險產品,優化市場化定價機制,研究出台推動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措施,持續深化車險綜合改革。引導行業加大科技投入,強化科技賦能,加快線上化、數智化轉型。夯實財險業數據基礎,深化數據應用,打造數據資產。加強對智能駕駛、低空經濟、量子科技等新領域新賽道保險研究應用。健全完善財險服務流程和標準。加強財險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範營銷宣傳和信息披露,提升理賠服務質效,完善消費投訴處理機制。
(十一)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引導財險業優化定價模型、方法和工具,加強產品定價管理,探索建立財險產品服務創新保護機制。防範數據、模型、算法風險,強化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做好客户信息保護。督促財險公司完善資產負債管理體系,防範資產負債錯配風險。鼓勵財險公司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衞星遙感等技術,開展風險減量服務。支持財險公司參與設立服務平台或風險實驗室,加強安全技術、防災技術等基礎性研究,積極融入各類產業標準建設,提高在產業鏈中的競爭力。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培養,壯大財險精算隊伍,培養風險管理工程師隊伍。
(十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我國財險市場,鼓勵符合條件的中資財險公司優化境外佈局,支持在華外資財險公司高質量發展。穩妥擴大再保險供給。加快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擴大境內外再保險市場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探索監管規則互認。探索相關財險業務互聯互通,支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發展。
五、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十三)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推動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完善配套支持措施。優化首台(套)首批次保險補償政策機制。鼓勵在國家重點支持領域發揮共保體等保險機制作用,提升保險保障能力。豐富研發、中試、知識產權、網絡安全等領域保險供給。優化綠色保險高質量發展政策,探索建立綠色保險創新服務體系,鼓勵財險業綠色低碳運營。推廣再製造件在保險領域的應用。
(十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擴大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開發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產品,推進農業保險 “擴面、增品、提標”,着力構建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研究房屋保險體系,探索推廣新型家庭財產保險。強化綜合運輸大通道保險供給,支持多式聯運 “一單制” 保險,鼓勵開展公路災毀保險,完善交通和管道等領域保險保障。豐富新市民和銀髮經濟領域保險。加快發展各類僱主、公眾、產品、職業等責任保險,滿足傳統領域和新興領域的保障需求,支持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十五)保障國家重大戰略。主動對接區域協調發展、主體功能區等重大戰略的風險保障需求,提供一攬子風險管理服務。加快發展航運保險,提高航運保險承保能力和服務水平。支持相關地區開展國際道路運輸風險分散機制研究探索。鼓勵行業提升國內貿易信用險承保能力,助力提高內外貿一體化水平。推動優化承保理賠條件,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強化對 “走出去” 企業風險保障。鼓勵 “一帶一路” 再保險共同體升級產品服務,提升中資海外利益特殊風險保障水平。發揮財險業保障項目產業風險的優勢,研究拓寬資金運用渠道,探索發展保投聯動新模式,為重大項目、重點產業提供一攬子風險管理和金融服務。強化對民營經濟的保險保障。
(十六)支持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推動構建涵蓋基礎層、擴展層、補充層的多層次巨災保險保障機制,擴大綜合巨災保險試點。強化以再保險和風險證券化為核心的風險轉移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在香港發行巨災債券等保險連接證券。研究完善颱風、洪水、地震等巨災風險模型。探索氣候風險量化標準,積極發展氣候保險,提高自然災害保險保障水平。健全保險應急服務機制,增強事前防災減災、事中應急救災、事後及時賠付相結合的保防減救賠一體化服務能力。完善災害事故理賠服務規範,加強與救援施救、汽車維修等行業溝通協作,優化事故調查、災後賠付、預賠付工作。探索警保聯動方式,推廣交通事故 “互碰快賠” 等快速處理機制和大災互認車輛損失查勘機制。
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密切與相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溝通協調,爭取對關係國計民生和國家重大戰略有關財險業務的政策支持。推進財險領域法治建設,強化司法與監管協同治理。推動完善民事賠償法律制度和侵權責任法律體系,支持重點領域出台強制保險制度。支持國家保險創新試驗區、示範區建設。
(十八)強化金融文化建設。踐行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引導財險公司樹立正確的經營觀、業績觀、風險觀,堅持穩健審慎經營。鼓勵財險業豐富文化建設載體、形式和內容,打造特色精品金融文化品牌。加強財險理論研究,強化政產學研聯動,促進理論研究創新發展。
(十九)凝聚高質量發展合力。加強央地協同,發揮部門、地方、行業的積極作用。強化數據治理,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數據共享,整合建立共享數據庫,為財險業經營管理和相關公共服務等提供數據支持。發揮銀保信公司、上海保交所等基礎設施和保險業協會、保險學會、精算師協會、保險資管業協會等行業組織的作用,為財險監管和改革發展提供支撐。
(二十)提升全社會財險保障意識。鼓勵運用保險機制分擔公共治理任務。加強財險宣傳教育活動,做好財險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培育公眾風險防範及保障意識。鼓勵財險業加強與保險消費者有效互動,以優質服務提升行業形象。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以下為答記者問全文: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
《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
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答記者問
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了《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行動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答:出台《行動方案》主要基於以下四個方面考慮:
一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對財險工作的部署。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全面加強監管、防範化解風險,保險要回歸保障本源,聚焦主責主業,不斷增強保障能力。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航運保險、科技保險、農業保險等領域提出明確改革要求。近期,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出台《行動方案》有助於推動財險業更好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財險工作的要求。
二是落實財險領域強監管、防風險的工作要求。財險一些領域違法違規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潛藏的矛盾和風險逐漸顯露,需要全面加強監管防範化解風險。
三是進一步深化行業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當前我國財險面臨市場體系有待健全、發展質量有待提高、風險管理能力有待增強等問題,亟需加強行業發展與監管的頂層設計,從體制機制推動解決制約財險高質量發展的問題。
四是促進行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羣眾。《行動方案》聚焦推動財險提質增效,更好為實體經濟提供全面風險保障,更好滿足人民羣眾新時代的風險保障需求。
二、請介紹一下《行動方案》的主要內容?
答:《行動方案》分為六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闡述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第二部分至第六部分提出二十條具體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全面監管嚴格監管。從強化市場準入退出監管、推進分級分類監管、從嚴整治違法違規行為、健全審慎監管制度規則等方面提升財險監管質效。
二是切實防範化解風險。以增強資本補充能力、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完善風險防範化解處置機制、豐富風險化解處置方式等為抓手,提升財險業風險防範化解能力。
三是深化改革推進開放。引導財險機構把好發展定位,加快業務轉型升級、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
四是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推動財險業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保障國家重大戰略、支持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
五是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金融文化建設,凝聚高質量發展合力,提升全社會財險保障意識。
三、《行動方案》印發後,還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各有關單位落實《行動方案》要求,逐步增強財險業風險防範能力、保障廣度深度、綜合實力。
二是全面加強財險監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切實防範化解風險,努力構建結構合理、治理良好、競爭有序的財險市場體系。
三是繼續加強與相關方面協同,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推動財險業高質量發展。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