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團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一致行動人及首發前股東文宗芬、姚捷、劉英、徐維萍、覃渠惠、王明鳳和莊良計劃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後的 3 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 76908 股,佔公司總股本比例 0.073%。減持原因系股東自身資金需求,減持股份來源為首次公開發行前的股份。減持價格將根據市場價格確定,但不低於發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