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和控股附屬公司收到法院安陽建築案執行通知書 涉資逾 390 萬元

我是 Port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
太和控股公告稱,其附屬公司安陽江川收到法院的執行通知書,涉及金額超過 390 萬元。該通知書要求安陽江川向前建築服務供應商支付未付建築費用、違約利息及法院費用。安陽江川需報告其財務狀況,並與法院及供應商協商償還方式,包括分期付款等。未遵守通知書可能導致信用記錄受損。
智通財經 APP 訊,太和控股 (00718) 發佈公告,有關公司日期為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及 2024 年 12 月 10 日有關 (其中包括) 對公司一家附屬公司提出訴訟索賠的公告。
安陽江川最近收到河南省安陽市北關區人民法院就該等公告所述判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 (安陽建築案執行通知書) 及報告財產令 (安陽建築案報告財產令)。根據安陽建築案執行通知書,上述判決已經生效,而有關中國法院下令安陽江川向安陽前建築服務供應商支付判決所訂金額,即以下各項的合計金額 (i) 約人民幣 390 萬元 (即未付建築費用、違約利息及法院費用之總和);及自 2013 年 1 月 24 日起直至付款日期止的應計利息。根據安陽建築案報告財產令,安陽江川亦須向有關中國法院報告其目前以及收到安陽建築案執行通知書前年度的財務狀況。倘安陽江川未能遵守安陽建築案執行通知書,其可能面臨額外後果,包括但不限於記入信用記錄及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
安陽江川正與有關中國法院和安陽前建築服務供應商聯繫以商討安陽建築案執行通知書的執行細節及確實可行的償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分期付款及其他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