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電子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樂康先生擬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後的三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方式嚮明鴻 2 號基金轉讓不超過 210 萬股公司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 1.97%。股份轉讓完成後,明鴻 2 號基金將該部分股份表決權委託給王樂康先生行使。本次股份轉讓系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之間內部轉讓,其合計持股比例和數量未發生變化,不涉及向外部市場減持,不觸及要約收購,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