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順科技 9 月 18 日公告,公司於 9 月 17 日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杭州和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顯示,公司存在收到政府補助未及時披露、未及時披露股東出資進展情況等問題。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範和強、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吳學友對上述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