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方集團股票交易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並披露進展
2025 年 1 月 10 日,長方集團收到深圳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控股子公司康銘盛虛增利潤和應收賬款,致 2020 - 2021 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股票自 1 月 13 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6 月 27 日,公司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情況與事先告知書一致,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此前已對 2021 年度會計差錯進行更正,2022 - 2024 年度財務報告均獲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後續將加強子公司管理,完善治理並依規披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