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財局就審計缺失譴責羅兵鹹永道及兩位合夥人 罰款共 160 萬
會財局指,由於羅兵鹹永道、鄭廣安及江令言就香港上市公司王朝酒業 (00828.HK)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年度及 2011 年 12 月 31 日年度期間的綜合財務報表審計多次違反審計準則,向其施加處分。
會財局指,由鄭廣安擔任項目合夥人的羅兵鹹永道項目團隊,在收入確認方面進行的審計工作存在缺失,未能就該公司所記錄的收入取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致錯誤地出具無保留意見。江令言被委任為上述審計的項目質素監控審視員,卻未能識別項目團隊缺乏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會財局譴責上述受規管者,並處以罰款合共 160 萬元,以反映其失當行為的嚴重性。
當局於 2 月 20 日向羅兵鹹永道及二人發出決定通知書。受規管者其後於 3 月 13 日向會計及財務彙報覆核審裁處申請覆核決定,但最終主動撤回申請,並同意支付訟費,決定通知書隨即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