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久融控股附屬擬 1.85 億元出售中國杭州 11 座新能源公共交通充電場站

久融控股宣佈其全資附屬公司將以約 1.85 億元人民幣出售位於中國杭州的 11 座新能源公共交通充電場站。該交易將於 2025 年 10 月 21 日完成,買方為杭州西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後,久融控股將繼續提供運營及管理服務,預計將提升盈利能力並鎖定資產價值,以償還即將到期的債務。
智通財經 APP 訊,久融控股 (02358) 發佈公告,於 2025 年 10 月 21 日 (交易時段結束後),賣方久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與買方杭州西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出售事項訂立該協議。根據該協議,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而買方有條件同意收購充電場站,代價約人民幣 1.85 億元,經參考獨立第三方估值師於 2025 年 6 月 30 日 (估值基準日期) 編制的初步估值約人民幣 1.86 億元,其估值報告將載於通函內。出售事項完成後,本公司將不再持有充電場站資產的任何權利及義務。
出售事項完成後,由於本集團將於出售事項完成後繼續向充電場站提供營運及管理服務,故於 2025 年 10 月 21 日 (交易時段結束後),賣方與買方訂立聯合運營協議,據此運營管理人將根據聯合運營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就充電場站提供為期 3 年的營運及管理服務,以換取電費服務費 (定義見本文)。
充電場站由位於中國杭州的 11 座新能源公共交通充電場站組成。於 2025 年 6 月 30 日,充電場站的賬面值約為人民幣 1.85 億元。
本公司認為,根據該協議及聯合運營協議擬進行的交易將使本集團得以保留營運權併產生穩定收入,並提升盈利能力,同時將部分固定營運成本轉嫁予買方,例如財務成本 (以每月投資回報形式)、折舊費用,以及行政管理費 (以每月資產費形式),而且買方將承擔升級充電場站所需的進一步資本開支 (如有)。倘若聯合運營協議其後終止或屆滿,本集團將無需再支付每月投資回報收入及每月資產費。本公司認為,出售事項為本集團鎖定充電場站價值的良機,而出售事項將使本集團得以變現充電場站投資,以償還本集團將於未來 12 至 18 個月內到期的部分外部未償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