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業期貨股東弘蘇實業持有的 1913.49 萬股公司股份將被司法強制執行

智通財經
2025.11.03 12:40
portai
我是 Port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

弘業期貨公告稱,股東江蘇弘蘇實業有限公司持有的 1913.49 萬股公司股份將被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此舉源於與上海港通一期投資合夥企業的合同糾紛,法院裁定對弘蘇實業持有的 3236.54 萬股股票進行變價、拍賣或變賣。至今,尚有 1913.49 萬股未執行,預計將發生股份變動。

智通財經 APP 訊,弘業期貨 (03678) 發佈公告,持有蘇豪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公司”) 1913.49 萬股 (約佔公司總股本的 1.8987%) 的股東江蘇弘蘇實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弘蘇實業”) 獲悉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 (2025) 粵 03 執 580 號之一《執行裁定書》,裁定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江蘇弘蘇實業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

因上海港通一期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以下簡稱 “港通一期”) 與弘蘇實業等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港通一期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 (2025) 粵 03 執 580 號之一《執行裁定書》,裁定變價、拍賣、變賣弘蘇實業持有弘業期貨 3236.54 萬股股票。為執行前述司法強制執行計劃,公司於 2025 年 7 月 25 日發佈了《關於股東所持部分股份可能會被司法強制執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發布後,弘蘇實業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方式進行股份變動,在該公告項下 (2025) 粵 03 執 580 號案件執行公司股份合計 1323.05 萬股,至此前述《執行裁定書》中剩餘 1913.49 萬股尚未執行。本次司法強制執行計劃擬對前述《執行裁定書》中未執行的部分股票進行變賣處置,導致弘蘇實業所持公司股份將發生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