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前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在中國山東因腐敗被判處緩期執行死刑。他貪污超過 2 億元,接受賄賂達 1.05 億元。如果在緩刑期間沒有再犯其他罪行,判決可能會減為無期徒刑。此案是中國加強打擊金融行業腐敗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