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等兩部門出台意見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政府採購中實施本國產品標準及相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確,本國產品應當在中國境內生產,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實現從原材料、組件到產品的屬性改變。從具體情形看,在國內保税區、綜合保税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生產的產品,屬於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對醫療器械產品,取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授予的準字號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屬於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其他產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在中國境內生產。 各級預算單位要強化採購人主體責任,結合本單位業務特點和《通知》要求,進一步健全內控制度,優化內部工作流程,將本國產品標準和相關政策要求嵌入採購需求、採購文件、採購合同、履約驗收等政府採購各個環節中,確保於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在政府採購中落實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