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 - 收購委員會 嘉能可 PLC 力拓集團 - 嘉能可 plc - 規則 8.3 披露程序

London Stock Exchange
2026.01.09 09:00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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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能可 PLC 和力拓已就收購守則第 8.3 條的披露程序達成一致。任何對嘉能可或力拓擁有 1% 或以上權益的個人必須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下午 3:30 之前進行開盤頭寸披露。如果他們交易相關證券,則需在下一個工作日進行交易披露。這些規則在涉及嘉能可和力拓的要約期間內適用。更多詳細信息可以在收購委員會網站上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