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駁回了赫茲全球控股公司(Hertz Global Holdings Inc.)的請求,這意味着該公司無法規避與其新冠疫情期間破產案相關的、需向債券持有人支付的逾 3.2 億美元款項。 大法官們維持了聯邦上訴法院的原判,要求赫茲支付 “提前還款補償金”(make-whole premiums),以及高於該公司所主張的聯邦破產法允許水平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