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廉署起訴時任銀行職員承認向中介收賄款助客開户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時任銀行職員向中介收賄,以協助由中介所轉介的客户開立銀行户口。被告今日 (22 日) 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萬卉,32 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 9(1)(a) 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 條。
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 3 月 19 日提訊,並批准萬卉保釋。
案情透露,萬卉案發時在滙豐銀行北角一間分行任職。她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二人所轉介的客户於滙豐銀行開立户口,並每宗成功開户個案收賄款 500 元人民幣。她於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2 月期間,先後協助 12 名由該兩名中介所轉介的客户成功開立銀行户口,並收賄共 6,000 元人民幣。銀行經審查後,發現當中四個户口存在洗黑錢風險,並已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同案四名被告今日在庭上沒有答辯,案件同樣押後至 3 月 19 日再訊。
四人為滙豐銀行時任財務策劃副總裁盧穎衡和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客户經理勞焯儉,以及韓傑及其妻子周崟瑛,同為保險經紀兼中介。四人共被控三項罪名,即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
滙豐銀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員張靄琳代表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