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香港高等法院方面獲悉,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先後駁回了許家印及其相關公司就接管人任命決定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並針對許家印未在指定期限內支付訴訟費用一事下達命令,要求其在 2 月 20 日前支付約 120 萬港元費用,否則將被禁止在相關訴訟中提出抗辯。(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