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局:現行債務重組法定機制 減低企業被迫清盤風險

阿斯達克財經網
2026.04.01 06:16

政府 2020 年計劃立法設立法定企業拯救程序,但至今尚未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法案。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表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破產管理署曾就法定企業拯救程序展開多次諮詢,惟有不少議員和主要持份者對建議表示反對及強烈保留。因此,經綜合考慮各持份者對法定企業拯救程序的意見後,政府維持現時由市場主導的協議安排 (Scheme of Arrangement),作為債務重組的法定機制。

他稱,市場一直善用《公司條例》(第 622 章) 規定的協議安排,成功協助多間企業實現債務重組。在過去五年間,獲法院認許並用於債務重組的協議安排命令已超過 40 宗,涵蓋航空業、礦業及房地產等企業。

他續指,現行協議安排在法院監督下,有效支援具生存能力的企業進行債務重組,減低被迫清盤的風險。政府會持開放態度繼續積極透過不同渠道收集和評估各持份者對企業拯救程序或其他有關現有公司清盤制度的意見,務求令破產及重組機制更趨務實高效,從而惠及市場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