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河內當局提議了一項新的監管框架,允許在社會住房、商業住房和安置住房項目之間靈活轉換。該草案旨在優化未充分利用的住房存量,並響應市場需求。主要條款包括將商業轉社會的利潤率上限設定為 10%,以及將社會轉商業的轉換限制在 20%。所有轉換均需獲得河內市人民委員會的逐案批准,並根據當前土地價格承擔額外的財務義務
河內——河內當局提議建立一個新的監管框架,允許在社會住房、商業住房和安置住房項目之間進行轉換,以便更有效地利用閒置住房存量,並更靈活地響應市場需求。
根據市人民委員會最近發佈的徵求公眾意見的草案決定,轉換將適用於三類住房:商業住房、社會住房和用於安置的住房。
具體而言,如果土地尚未分配或租賃,且開發商尚未履行與項目相關的財務義務,則商業住房項目可以轉換為社會住房項目。
尋求此類轉換的開發商還需承諾轉換部分項目的總投資成本的利潤率不超過 10%。
社會住房項目只能在建設完成且單位符合銷售條件後,部分轉換為商業住房,但必須由於市場需求疲軟而至少有一年未售出。
草案規定,此類轉換不得超過項目總公寓數量或總社會住房建築面積的 20%。
對於安置住房,河內提議允許在交付給當局後,住房存量在至少九個月內未被使用的情況下,轉換為商業或社會住房。
當因徵地、城市改造或重建項目產生緊急需求時,商業或社會住房項目也可以轉換為安置住房。
草案規定,所有轉換必須獲得河內市人民委員會的書面批准或單獨決定,逐案處理。
項目開發商還需根據轉換批准時的市場價格,履行與土地使用費或土地租金支付相關的額外財務義務。
該提案是在河內面臨改善住房供應的壓力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提出的,因快速城市化和不同住房細分市場需求不均衡。
目前,該市正在進行超過 1,400 個項目的土地清理,這將增加對安置住房和受影響居民臨時住宿的需求。
根據市人民委員會的説法,靈活的轉換機制旨在提高住房存量的利用率,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更好地滿足實際住房需求。
這一草案決定預計將為城市提供額外的工具,以調節住房市場,支持社會住房發展,並加強城市重建和改造項目的安置住房供應。——越南新聞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