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越南國家銀行發佈了第 11 號通告(Circular No. 11/2026/TT-NHNN),自 7 月 1 日起生效,要求關閉連續三年收入支出餘額為負的國內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農村和新設分支機構除外。此舉旨在提高運營效率。該通告還擴大了關閉的違規依據,並引入行政改革,將外資投資申請的審核時間縮短至 19 天,海外股票上市的審核時間縮短至 14 天
河內——根據越南國家銀行(SBV)發佈的新規,虧損的銀行分支機構可能從 7 月 1 日起面臨強制關閉,因為中央銀行旨在提高運營效率並加強對銀行系統的監管。
根據 2026 年第 11 號通告,該通告於 5 月 19 日發佈,並於 7 月 1 日起生效,國內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如果連續三年記錄負的收支平衡,可能被要求停止運營。
該要求不適用於在農村地區運營的分支機構或在成立後三年內的新設分支機構。
此舉旨在提高銀行系統的運營效率,並鼓勵貸款機構審查和重組表現不佳的單位。
新規是對商業銀行分支網絡監管規定的更廣泛修訂的一部分,旨在促使貸款機構重新評估和重組持續表現不佳的業務單位。
根據該通告,SBV 的區域分支機構將負責審查和評估分支機構的表現,並可能要求或要求商業銀行啓動關閉程序,針對符合規定情況的分支機構和交易辦公室。
在收到區域 SBV 分支機構的提案後,或在發現違規行為後,SBV 的信貸機構管理與監督部門必須在 10 個工作日內審查該案件,並將其提交給 SBV 行長考慮,或發出正式請求,要求銀行終止相關分支機構或交易辦公室的運營。
商業銀行在收到監管機構的請求後,將有最多 90 天的時間完成所有必要程序。
該通告還擴大了可能導致分支機構或交易辦公室關閉的違規行為清單,包括在許可申請中提供不準確的信息、在許可活動範圍之外運營或在未獲得 SBV 事先書面批准的情況下遷移營業場所。
此外,該通告引入了一系列行政改革,旨在簡化程序並縮短銀行業的處理時間。
值得注意的是,SBV 審查外國投資者收購越南信貸機構股份申請所需的時間已縮短至 19 個工作日。
越南銀行與海外股票上市相關申請的處理時間也縮短至 14 個工作日。——越南新聞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