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最新兩項數字監管法案落地,科技行業迎來堪比百年前美國金融業面臨的挑戰——有史以來最嚴格的監管! 新法案只適用於歐盟,但作為全球最關鍵的市場之一,歐洲這場科技新規風暴將席捲全球,而以 Meta、谷歌、蘋果等美國科技巨頭為代表的企業,將面臨第一波衝擊。 然而,巨頭們並不甘心坐以待斃。 科技巨頭亞馬遜已經打響第一槍,蘋果、微軟緊隨其後,對歐盟最新一記反壟斷重錘做出應對。 據英國《金融時報》9 月 5 日報道,蘋果和微軟辯稱,它們的一些旗艦服務不足以成為歐盟新立法所指定的 “守門人”(Gatekeeper)。這些旗艦服務指的是蘋果 iMessage 聊天 APP 和微軟搜索引擎必應。 歐盟將於週三公佈首批受《數字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簡稱 DMA)監管的服務清單,蘋果和微軟大概率會被歸為 “守門人”,將承擔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打壓或併購競爭對手、與競爭對手建立鏈接等 DMA 規定的義務。 “守門人”,必應和 iMessage 不夠格? 作為歐美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數字監管法案,DMA 已於去年 11 月正式生效。 DMA 旨在遏制大型科技公司壟斷,將處於絕對壟斷地位的互聯網巨頭定義為 Gatekeeper,並要求它們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打壓或併購競爭對手、不得未經用户允許強行推送廣告或安裝軟件等等,否則將面臨最高營業額 10% 的罰款。 DMA 還對巨頭們施加了新的責任,包括共享數據、與競爭對手建立鏈接以及使他們的服務能夠與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序實現互操作。 按照 DMA 設定的標準,只有營業額超過 75 億歐元、市值超過 750 億歐元且在歐盟擁有至少 4500 萬月活用户的平台,才必須遵守該法案。不過,除了原始指標外,歐盟對其他規定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報道稱,兩位直接瞭解此事的人士表示,微軟拒絕使必應承擔與谷歌搜索相當的義務,理由是必應的規模遠不及谷歌,必應的市場份額僅為 3%,進一步的法律審查將使其處於更大的劣勢。 如果新規則適用於必應,必應將需要為用户提供包括谷歌在內的其他搜索引擎的選項。有分析人士擔心,這最終可能會提高谷歌的市場份額。 不過,這些人士表示,微軟不太可能對其 Windows 操作系統被列為 “看門人” 提出異議,該操作系統在 PC 行業佔據統治地位。 另外,報道稱,蘋果認為 iMessage 沒有達到適用規則的用户數量門檻,因此不應遵守義務,包括向 Meta 的 WhatsApp 等競爭對手的應用程序開放該服務。 分析師估計,iPhone、iPad 和 Mac 中內置的 iMessage 在全球擁有多達 10 億用户,但蘋果公司多年來一直沒有透露任何數字。這一決定可能取決於蘋果和歐盟如何定義 iMessage 運營的市場。 報道還稱,歐盟內仍在考慮將 iMessage 和必應納入最終名單,並可能會展開調查,以確定這些服務是否應承擔 DMA 中規定的新義務。 知情人士表示,包括谷歌、亞馬遜和 Meta 在內的所有美國大型科技公司的多項服務都將受到 DMA 的監管。比如,Meta 旗下的 Instagram 和 Facebook,以及谷歌搜索預計都將受到新規則的約束。 增加了新規則的 DMA 將於明年春天全面生效,但在此之前,歐盟仍要應對歐盟法院對其決定的法律審查。 負責規則談判的歐洲議會議員 Andreas Schwab 表示: DMA 將使歐洲數字市場迸發出新的競爭,現在需要委員會來使其發揮作用。 亞馬遜、Zalando 揭竿而起 值得注意的是,這不是科技巨頭第一次公開反抗歐盟數字監管。 德國在線零售商 Zalando 和美國科技巨頭亞馬遜已將歐盟委員會告上法庭,聲稱它們受到《Digital Services Act,簡稱 DSA》的不公平攻擊。 DSA 是歐盟出台的第二項旨在制定互聯網監管新標準的數字立法,已於今年 8 月中旬正式實施。 DSA 要求月活躍用户超過 4500 萬的 “超大型” 平台阻止和刪除有害內容與商品、允許用户關閉基於算法的個性化推薦等等,否則將面臨全球營業額 6% 的最高罰款。 Zalando 和亞馬遜被列入 DSA 首批 “重點關照” 的服務清單,但兩家巨頭均認為自己不應該被稱作 “超大型” 平台。 ” 嚴監管時代” 來臨,全球科技巨頭如何應對? DMA 聚焦企業競爭規範,DSA 針對互聯網企業服務規範,兩項法案共同組成歐盟了對數字領域尤其是線上平台的監管框架,是歐盟有史以來出台的最嚴格的數字監管法案。 歐盟向來是全球反壟斷行動的急先鋒,其反壟斷法案通常會成為其他國家的參考範本。不僅如此,歐洲市場是全球消費規模最大、水平最高的市場之一,眾多科技公司都正在或計劃在歐洲市場上掘金。 因此,歐盟的嚴監管將對全球科技行業產生巨大沖擊,蘋果、谷歌、微軟、亞馬遜、Meta 等家喻户曉的美國科技巨頭首當其衝。 科技行業分析師、前投資銀行家 Brian Wieser 表示: 這是大型科技公司的《格拉斯 - 斯蒂格爾法案》時刻,他們面臨的環境正從實際上的無監管轉向嚴格監管。 1933 年,美國當局通過了《格拉斯 - 斯蒂格爾法案》,將投資銀行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嚴格地劃分開,開始對金融業進行了史無前例的嚴格監管。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法學副教授 Martin Husovec 説: 關鍵的變化是,大型科技公司正在失去它們在設計服務和用户規則解釋方面的壟斷地位。 出於應對,巨頭們紛紛加強了合規部門的工作。 谷歌、Meta 等均表示,它們有數千名員工正在從事合規工作;微軟則披露了在遵守這一規定方面的鉅額開支。 據《華爾街日報》近日消息,谷歌將推出智能手機瀏覽器的選擇界面,蘋果將允許用户在 iPhone 上安裝 App Store 以外的應用,Meta 也在開發一些保護用户隱私的新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