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3.40 買入 GRAB 並持有至今,目前仍深陷虧損。今年已兩次補倉,最後一次在 2.62。這是許久以來第一次出現讓我選擇堅守而非急於解釋的理由。
真正改變我看法的是淨利潤指引上限上調至 8 億美元。EBITDA(息税折舊攤銷前利潤)我還可以爭辯,但盈利預測讓我難以輕易忽視。
依然困擾我的有兩點:一是印尼限制摩托車佣金,這打擊了業務中最高頻的部分;二是 Waymo 表示希望到 2028 年在新加坡推出無人駕駛出租車。我每天使用 Grab,如果第一天就有無人駕駛選項,我依然會嘗試,這可能比任何 PPT 數據更能説明其用户粘性。
後續計劃:若股價回踩 2.60,我將加倉;若在 3.40 以上,我將減倉一半,這也是我的起始成本位。中間價位不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