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河電子及相關人員收到江蘇證監局警示函
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銀河電子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的警示函,因其全資子公司合肥同智機電控制技術有限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張紅涉及單位行賄罪,反映出公司在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缺陷。該行為違反了相關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江蘇證監局決定對銀河電子及張紅採取警示函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
智通財經 APP 訊, 銀河電子 (002519.SZ) 發佈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 (以下簡稱 “江蘇證監局”) 下發的《關於對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張紅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相關情況如下:
2026 年 3 月 31 日,江蘇銀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銀河電子或公司) 披露的《關於子公司重大事項的進展公告》顯示,公司全資子公司合肥同智機電控制技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同智機電)、同智機電原法定代表人張紅犯單位行賄罪。上述事項反映出公司在規範運作、內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同時,公司相關年度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也未指出上述內部控制缺陷,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銀河電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40 號) 第二條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 號) 第三條第一款、《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財會 (2008) 7 號) 第十九條規定,張紅繫上述違規行為的主要責任人。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40 號) 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82 號) 第五十二條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銀河電子和張紅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