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巖信披違規被公開譴責 這類投資者或可索賠
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深交所對 *ST 中巖及相關責任人公開譴責,因信披違規未預計淨資產為負及未及時披露退市風險警示。律師指出,2026 年 2 月 1 日至 4 月 8 日期間買入並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或可索賠。
6 月 11 日晚間,深交所下發對*ST 中巖(002542)及相關當事人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
決定顯示,1 月 31 日,公司披露《2025 年度業績預告》,預計 2025 年歸母淨利潤為-8 億元至-6 億元。4 月 9 日,公司披露《2025 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預計歸母淨利潤修正為-14 億元至-9.5 億元,同時首次預計期末淨資產為-5.8 億元至-1.3 億元,並提示年度報告披露後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4 月 18 日,公司披露《2025 年年度報告》,2025 年度經審計歸母淨利潤為-9.5 億元,期末淨資產為-1.32 億元,公司股票交易自 4 月 21 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深交所認定,*ST 中巖未在《2025 年度業績預告》中預計淨資產為負值的情形。同時,公司未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公告。該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5 年修訂)》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劉明俊、總經理張贇、財務總監馮傑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深交所決定對 *ST 中巖及劉明俊、張贇、馮傑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並將相關記錄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對此,上海古北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在 2026 年 2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期間買入 *ST 中巖股票,並在 2026 年 4 月 8 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 “大眾證券報”(特徵碼:18)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