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中巖控股股東股份解押股價卻走低 多重利空疊加 適格投資者可索賠
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ST 中巖控股股東解除股份質押,但股價下跌 3.57%。公司因新增訴訟及未按時披露退市風險警示等違規事項遭深交所公開譴責。律師提示,2026 年 2 月 1 日至 4 月 8 日期間買入並持有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提起索賠訴訟。
6 月 21 日晚間,*ST 中巖(002542,原 “中化岩土”)披露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成都興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向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質押的 9439.87 萬股股份已辦理完成解除質押手續。然而,二級市場對此反應冷淡,6 月 22 日該股低開低走,下跌 3.57%,收報於 1.35 元/股。
市場表現走弱,或是公司接連曝出的訴訟糾紛與監管處罰等多重利空因素導致的。
就在控股股東股份解除質押公告發布的當晚,*ST 中巖同步披露了最新訴訟仲裁進展。公告顯示,自 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重大訴訟仲裁公告以來,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 8 項訴訟、仲裁案件,新增涉案總金額達 1284.32 萬元。
此外,公司近期還收到了深交所的監管處分。6 月 11 日晚間,深交所對 *ST 中巖及相關當事人作出公開譴責處分決定。深交所認定,*ST 中巖未在《2025 年度業績預告》中預計淨資產為負值的情形。同時,公司未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公告。該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5 年修訂)》的相關規定。
對此,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在 2026 年 2 月 1 日至 2026 年 4 月 8 日(含當日)期間買入 *ST 中巖股票,並在 2026 年 4 月 8 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提起索賠訴訟。滿足上述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 “大眾證券報”(特徵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的認定結果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