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可項目: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代理記賬。(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証件為准)一般項目:電氣設備修理;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環保咨詢服務;風力發電技術服務;太陽能發電技術服務;節能管理服務;儲能技術服務;新興能源技術研發;貨物進出口;租賃服務(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建築材料銷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財務咨詢;稅務服務;企業總部管理;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電子(氣)物理設備及其他電子設備製造。(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製類項目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