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愛健康獲最終裁決須付 1.2 億人幣,評估訴訟對財務報表影響
我是 Longbridge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三愛健康獲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決,需支付約 1.2 億元人民幣的訴訟金額。該集團將承擔連帶責任,預計此判決將影響其現金及淨資產。集團表示擁有足夠現金結算訴訟金額,並正在評估對財務報表的影響。
《經濟通通訊社 15 日專訊》三愛健康集團 (01889) 公布,已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就第二次上訴發出之民事判決書,包括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之判決被撤銷;福建三愛欠付原告之付款責任共約 1.2 億元(人民幣.下同)獲確認,且原告須於福建三愛之清盤程序中申報有關債權,惟不得個別獲清償;該集團、林歐文及林敏須就訴訟金額承擔連帶責任,於履行連帶責任後,有權於福建三愛之清盤程序中向福建三愛追償;原告提出之任何其他申索被駁回;及最終判決所載之裁決為最終裁決。
該集團指,付款責任包括融資租賃協議之未償還本金約 5932.1 萬元、利息約 311.6 萬元、未償還違約利息約 5398 萬元、違約金約 278.1 萬元、法律費用 80 萬元及保全保險費 17.6 萬元,基於最終判決,預期訴訟金額將令集團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以及淨資產減少。集團擁有充足現金用於結算訴訟金額。於最終判決日期前,該集團並無就過往年度核數師發表保留意見的訴訟的估計負債作出任何撥備,因核數師無法取得足夠適當的審核憑證,以評估是否應計提任何撥備,正在評估訴訟對截至今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綜合財務報表的影響。於履行訴訟連帶責任後,該集團有權向其他被告及相關方追償,並可能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以最大程度減少損失。(w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