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着智能駕駛功能的使用增加,如何確定事故責任成為一個複雜問題。
中國政府發佈的《關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准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試點車輛必須購買不低於五百萬元人民幣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以應對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事故。這一措施明確了保險公司在事故發生後進行賠償的責任,同時也規定了超出保險責任限額的賠償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來確定。這種責任劃分方式不僅減輕了車企和自動駕駛技術開發商的壓力,也通過保險機制為受害者提供了快速的經濟補償。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在於明確責任劃分,完善智能駕駛車輛的保險方案,並通過國際研究提供理論支持。本文版權歸屬原作者/機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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