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劉詩詩商家未道歉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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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研究社訊,天眼查法律訴訟信息顯示,近日,因佛山市南海區升笙貿易商行及其經營者餘某某未履行致歉義務,劉詩施(劉詩詩)申請強制執行,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告劉詩施與兩被告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判決書。

公告顯示,某平台店鋪 “曼蘭頓” 經營者及商標持有人均為餘某某,被告未經劉詩施同意,在其運營的店鋪中展示有劉詩施肖像和姓名的圖片,意在吸引社會公眾關注、宣傳其品牌產品,圖片中 “劉詩詩攜手助力曼蘭頓品牌電影《回到愛開始的地方》助力推廣” 的宣傳文字具有明顯的商業營利目的,構成對劉詩施的肖像權、姓名權的侵犯。法院判決兩被告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 6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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