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能-烟烟
2025.04.18 01:43

強監管下的智能網聯汽車:新規詳細解析

portai
我是 PortAI,我可以總結文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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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能科技出品

 

2025 年 4 月 16 日,工信部召開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准入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工作推進會,針對《工業和信息化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准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測試驗證、宣傳規範、OTA 管理及事故報告等強制性要求,標誌着智能駕駛行業進入強監管時代。

 

從 2025 年開始的 “智駕平權” 到現在這個時間點,工信部新規對智能網聯汽車行業的深遠影響,聚焦車企在測試驗證、宣傳合規及 OTA 管理中的具體執行措施,探討新規如何平衡技術創新與安全保障,展望其對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推動作用。

 

芝能汽車認為,新規以安全為核心,重塑了智駕行業的競爭格局,車企需通過技術優化與合規管理在監管與創新間找到平衡。
 



01

工信部新規

的背景與核心要求

工信部《通知》及 4 月 16 日推進會的召開,源於智能網聯汽車行業快速發展中暴露的安全隱患與監管漏洞,通過強制性規範提升產品安全水平,推動行業從 “野蠻生長” 轉向高質量發展。

 

從高速 NOA(Navigate on Autopilot)、城市 NOA(Navigate on Autopilot)、端到端智駕技術的爆發式普及顯著提升了輔助駕駛的便利性,但頻發的輔助駕駛事故,暴露了功能邊界模糊、過度宣傳及消費者誤用的問題,引發社會對輔助駕駛安全性的廣泛質疑。
 

這次會議強調車企需充分開展組合駕駛輔助系統(CDAS)測試驗證,明確功能邊界與安全響應措施,杜絕誇大宣傳,嚴格履行告知義務,確保生產一致性與質量安全。
 

●《通知》從測試、宣傳、OTA 管理和事故報告四個維度提出具體要求:

 

◎ 車企需在產品主要技術參數表中補充 40 條 CDAS 和 OTA 相關參數,納入准入和生產一致性管理,已准入產品須在 2025 年 6 月 1 日前補報;

 

 

◎ 深化產品監管,要求車企提交深度測試方案,覆蓋功能、場景、人機交互和耐久性測試,結合虛實測試與數據驅動方法驗證安全性和穩定性;
 

◎ OTA 升級需全面備案,非參數變更的升級可備案後實施,涉及自動駕駛或缺陷召回的升級需取得許可;
 

◎ CDAS 失效或事故需按附件 3 要求向工信部和市場監管總局報告。
 

● 從工程視角看,新規對 CDAS 的技術驗證提出高標準。
 

◎ 例如功能測試需覆蓋 AEB(自動緊急制動)、LDW(車道偏離預警)等核心功能;
 

◎ 場景測試需包括 ODD(設計運行域)內典型場景(如彎道、擁堵)和邊緣案例(如極端天氣)

 

◎ 人機交互測試需驗證脱手檢測(車速>10km/h 時持續監測方向盤狀態)和報警有效性,耐久性測試需確保 24 個月系統穩定性。

 

中國汽車企業在推出輔助駕駛功能之前,需投入大量資源構建高精度測試體系,並優化軟件算法以應對高危場景(SOTIF 與 ISO 26262 標準)

 

我們可以認為這次《通知》的執行對車企提出了多維度的技術與管理挑戰,同時將深刻重塑智能網聯汽車行業的競爭格局與發展路徑。

 

● 從可執行角度看,

 

◎ 車企需在產品准入、測試驗證、宣傳合規和 OTA 管理等方面採取具體措施;
 

◎ 補充 40 條 CDAS 和 OTA 技術參數並納入准入管理,要求車企完善產品數據庫,涉及傳感器精度(如激光雷達點雲密度)、算力平台(TOPS)、功能邊界(如 AEB 剎停速度)等;
 

◎ 深化監管要求車企提交深度測試方案,通過虛實結合(HIL 仿真 + 實車測試)和數據驅動(高精度數據採集)驗證系統安全性,邊緣場景需模擬雨雪霧等極端天氣,測試周期是需要確認的;

 

◎ OTA 升級需全面備案,涉及輔助駕駛駕駛功能的升級需取得許可,召回缺陷的 OTA 需按《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執行,這要求車企優化軟件版本管理並建立快速響應機制;

 

◎ 事故報告機制要求車企在 CDAS 失效或碰撞後立即報告,包含系統狀態、傳感器數據和駕駛員行為等,需構建實時數據採集與分析系統。

 

 

禁用 “代客泊車”“一鍵召喚” 等功能及限制駕駛員脱離行為(如禁止座椅平躺)對於目前消費者的吸引力是有一些影響的,車企需在安全與便利間尋找平衡。
 

新規的實施將顯著提高合規成本,但通過規範宣傳(如禁用 “自動駕駛”“高階智駕” 術語)與 OTA 頻次,有助於重建消費者信任,降低事故風險。
 


02

新規對車企

的執行挑戰與行業影響

 

現實來看,2025 年帶來的智能駕駛平權的風潮,也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對於汽車企業來説,這是迫於無奈的。因為趕不上這波,對於消費者來説壓力很大。

 

所以很多汽車企業發佈了輔助駕駛戰略,是從不同層級加班加點,本來就是你上我也上的局面。
 

● 測試管理上,嚴禁公測、“千人團”“萬人團” 等讓用户參與測試的形式,所有測試需充分驗證後走公告流程,按照汽車管理標準保障用户安全,杜絕用户成為測試對象。
 

● 宣傳方面,避免使用 “自動”“自主”“智駕”“高階智駕” 等易誇大宣傳的詞彙,統一採用 “組合輔助駕駛” 表述,防止誤導消費者。針對 OTA 升級,為降低頻繁 OTA 帶來的風險,要求車企做好版本風險管理,充分驗證後再進行升級。
 

● 技術層面,將駕駛員狀態監測系統(DMS)作為輔助駕駛監管核心要素,通過人臉 ID 識別、限制座椅調節和平躺功能等技術手段,防止駕駛員脱離駕駛狀態。

 

 

● 到底好沒好,先推出來再説,但是這波確實是強監管下面的影響。

 

◎ 合規能力強的頭部企業將加速整合市場,行業集中度 CR3 預計提升至 80% 以上,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第三方供應商華為引望、Momenta、地平線和卓馭等幾家寄回事很大的,汽車企業的自研帶來了更大的壓力。
 

◎ 消費者端對輔助駕駛車輛,有了更高的期待,這是從 NOA 功能從 10 萬級到百萬級功能的必然過程。
 

◎ 客觀來説,這次也為 L2 到 L3 級輔助駕駛做了鋪墊,因為不存在 L2+ 和 L2++ 和 L2.9 了,相關條例實施和車企量產計劃推進,監管體系將向 “責任劃分機制” 轉變,在數據安全、保險責任認定等方面細化,形成完整閉環。

 

小結

這次監管的強化,以安全為核心重塑了智能網聯汽車行業的監管框架,通過嚴格的准入、測試、宣傳和 OTA 管理要求,遏制了智駕亂象,推動行業向高質量發展轉型,通過規範宣傳與功能邊界重建了消費者信任,長期將加速技術迭代與行業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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