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亞馬遜股東
博覽群書詳解年初增值税改革的核心——想盡一切辦法增收


文章來源:Alex_感知
今兒開場先問大家一個問題,大家想過國家一年要從你身上收走多少錢的税嗎?我給大家算個賬啊,就拿 24 年的財政數據來説,當年全國總税收 17.49 萬億,平均到每個人頭上,咱們每人每年平均要交 12500 元左右的税。我估計這會兒屏幕前有朋友已經在想,自己咋不知道交了什麼税呢。這一年下來又沒買房,又沒開公司的,月薪還不足 5000,交哪門子税呢?哎~即便如此,您也躲不開交税,為啥?其實這就不得不説到了中國第一大,同時也是隱藏很深的税種:增值税。
對於不瞭解的朋友,我説明一下,從概念上來説,增值税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
徵收的一種流轉税,或者叫間接税,而最終税是由消費者承擔。
簡單來説,就是國家採用了一種隱形的方式,對咱們在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都徵税。換句話説,增值税對於國內居民來説,一輩子從生到死都離不開,所以啊,千萬別覺得自己躲開了交税倆字。
那話説回來,就單增值税這一項,大家究竟給國家貢獻了多少呢?24 年財政數據顯示,國內增值税收入為 66672 億元,分攤到 14 億人頭上,每年差不多是 4762 元,也就是説大家每年光是在吃喝玩樂中就已經給國家交了這麼多税。此時估計一些朋友還會有個疑問,平時自己買東西的時候可沒見着小票上有增值税這仨字啊,對,這就是國內的一個特色,國家要求小票上只能標一個含税價。但在國外的觀眾估計都不陌生,一般消費小票上都會有一個不含税價,也就是商品或者服務的裸價,這是商家賺走的錢。還有一個是含税價,那裏麪包含着給政府繳的税。
話説,為啥咱們這不讓標不含税價呢?有關部門這麼做,是為了充分減少居民在消費時對税的痛感,畢竟在人們的認知裏,税是額外多花的錢,誰都不願意繳。那蒙上眼睛看不見,税收的痛感不就沒了嗎?對吧,典型的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而這也是為什麼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沒覺得自己交過什麼税。
但為什麼國家要這麼搞?僅僅就是為了讓大家心理上舒坦點?哪能這麼簡單啊,這麼幹是為了淡化人們的納税人意識,可別小看這個事兒,要知道納税人,既承擔納税義務,也享有用税和監督政府支出等權利。當然咱們有關部門它最不想讓你來監督它,對吧,這不倒反天罡了麼?
但任由政府這麼隱瞞的結果就是,中國明面的税確實不高,但綜合税負水平很高,怎麼説呢?如果按照經合組織的報告來説,中國 23 年的税加社保繳費之和與 GDP 的比值是 20.4%,在全球範圍內屬於中等偏下,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那高在哪了呢?其實是因居民的福利水平很低,不管是從經合組織還是世界銀行的口徑來看,中國的社會支出佔 GDP 的比重一直排在全球 170 多個國家的中下游,咱們一般也就是 8%-12% 左右,而經合組織內國家平均支出是 20-21%,這還不算歐洲哪些上百分之三十的國家。這麼綜合下來,雖然税不高,但福利過低,最終也就成了我剛剛談到的中國實際税負水平高。
而這個在 24 年為政府整體税收貢獻了 38.1% 的增值税,正是咱們今年要聊到的話題。相信大家也看得出來,這兩年國家財政是一年一比年緊,那錢緊怎麼辦?很容易啊,能收的多收,該給的少給,對吧。前幾天我在新國補那期節目裏跟大家聊了聊怎麼少給,今天咱們聊聊怎麼多收。而秘密就藏在今年 1 月 1 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法和配套實施條例裏。
這次新條例的改變,總得來説,就是從方方面面收緊任何想從國家税務身上省錢的招數,從而達到一個不增加税率,但能增加税收的結果。神奇吧?怎麼玩的呢?不着急,等我給您慢慢説。
首先,大家先得搞清楚一個重要概念,就是小規模納税人和一般納税人。大家可別看就是幾個字的差別,但背後衍生出的問題可是很大的。
從字面意思就很好理解,小規模納税人,小嘛,通常情況下新成立的企業都默認是小規模。後面,隨着企業營業額逐步上升,等這家公司一年內的營業額到達 500 萬元人民幣,就自動升級為一般納税人了。也就是説,區分這兩種納税人的核心標準就是營業額在一年內是否達到了 500 萬元。
實際上在國內開過企業的都知道,能當小規模堅決不當一般納税人,為啥?原因非常簡單,不用抵扣,税率還低。在國內小規模納税人採用的是簡易計税方法,就是銷售額乘以徵税率,原本税率是 3%,但國家為了鼓勵大家開公司,從 20 年到 27 年底,將原本 3% 的税降到了 1%。
除了這個核心優勢之外,而且這些小企業還能享受國家各種支持小微企業的措施,比如説月銷售額在 10 萬以下的乾脆就免徵增值税了,以及疊加享受國家六税兩費減半徵收。
可一旦到了升級成了一般納税人,那就完全不一樣了。不但後面這些各種支持政策沒有了,而且計税方式也從簡易計税升級成了一般計税方法。這裏面核心變化有兩個,第一是徵税率明顯提高了,小規模是 1%,而一般納税人基本上是在 6-13% 之間徘徊,像是出售商品一般都是 13%,二者一對比孰高孰低就很明顯了。
第二個區別在於抵扣。咱們直接用一件衣服的增值税徵收過程來舉個例子,大家就好理解了。首先想要生產一件衣服,需要從布料廠進貨,服裝廠再加工成商品,最後賣給消費者。這裏面會經歷兩個環節,第一是布料廠得先把原料賣給服裝廠,那麼假設布料的不含税價格為 50 元,對應到一般納税人的徵税額是 13%,計算之後會發現增值税是 6.5 元,也就是説服裝廠想要買布料,需要付給布料廠 56.5 元。
而服裝廠除了得到布料之外,還會得到一張增值税專用發票,上面會明確標註着金額是 50 元,税額是 6.5 元。而這個税額同時也是服裝廠的進項税額,是後續抵扣銷項税額重要憑證。
第二個環節就是服裝廠製成衣服,將衣服以 150 元的不含税價格賣給消費者,那麼同樣是 13% 的增值税率,計算之後是 19.5 元。但服裝廠由於前面有個 6.5 元的進項税,這就可以抵扣後面的 19.5 元的銷項税,最終服裝廠需要繳的税就是 19.5-6.5=13 元。
可能這個時候會有朋友疑惑,增值税不是隻對增值的部分徵税嗎?您説的沒錯,咱們回到剛才這例子,布料 50 元,最終衣服 150 元,其中增值的部分為 100 元對吧,按照一般納税人 13% 的税率,最終結果還是 13 元。我前面的計算是把各個環節都拆開了,這樣方便大家理解。
咱們言歸正傳,抵扣對於一般納税人企業來説非常重要,如果説布料廠沒給服裝廠開增值税票的話,那服裝廠由於沒有進項税,自然也沒法抵扣,最終的税款就會變回 19.5 元。而小規模納税人就沒有這個煩惱,上面開不開票,它都沒有抵扣這個環節,説到這大家是不是明白了點什麼?開票意味着交税,那自然價格就會高,但如果沒票呢?價格就低了對吧。這種優勢所帶來的結果,就是國內有很多企業千方百計地在想招兒,通過保持自己小規模納税人的身份來從節省税務開支。
咱們還是用例子來看,在新實施條例之前,一家企業比如説某年滿 500 萬晉升一般納税人了,但次年營業額又不足 500 萬了,這種情況是可以迴歸小規模納税人身份的。但新規之後是一經升級就不得再回歸了,説白了,如果一些企業往年是不達標的,但某一年突然爆單夠了,未來即便是都不達標,也必須得按照一般納税人的標準繳税了。這對於企業來説雖然利潤會大受影響,但對財政來説可是好事。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以前有一些企業會採用不合規的招數來降低年營業額,比如説,通過假的代銷關係去拆分營收,以防止達到 500 萬門檻,或者註冊多個小規模納税人主體分散營收,還有註銷超標的小規模,然後重新註冊新公司。之所以能這麼幹,是因為以前税收規則上有兩個 BUG。
即便是企業隱匿的超標營收被税務查到了,哪怕規模上億,都是按照 1% 去補税。主要原因是銷售額計算有漏洞,稽查補税的銷售額僅計入查補申報當期,不計入歷史所屬期。所以就導致出現了一堆營業額超過 500 萬的小規模納税人依舊存在。另外一點呢,一般納税人生效是滯後的,那就可以這麼操作,比如説申請將多出來的營業額計入下一年的總數當中,以此來讓去年依舊符合小規模納税人身份。
但這些招數,到了 2026 年就被完全堵死了,比如説隱匿收入的,查到就是按 13% 補税外加罰款,搞批量註冊小規模企業的最後通過平台報送規則都能查出來。而目前來看,影響最明顯的羣體之一就是國內現在玩命內卷的電商了,一旦離開小規模納税人這個核心條件立馬就得散架了,大家別覺得這就是在針對河北那堆年營業額上億,利潤幾十萬的卷王們。
要知道,24 年統計局公佈的社會消費品零售中,除汽車以外總額有 43.7 萬億,而網上零售 13 萬億,佔比已經近乎 30%。關鍵是這些銷售額裏有多少是電商在利用小規模納税人身份偷漏税呢?我估計大家心裏多少都有點感覺吧,除了一些大品牌企業之外,日常生活用品、食物、服裝等領域都是重災區。
今年開始實施新的增值税條例之後,這些企業再想玩這個就沒戲了。那會有什麼結果呢?對依賴小規模納税人身份內卷的企業肯定是要死掉,它確實可以除掉大量的低質量商品,轉而讓大家必須依靠質量所帶來的利潤活着,但反過來説,這麼做肯定會造成一定的失業。對財政來説,毫無疑問是增收,但對老百姓來説,只有一條,那就是商品和服務價格會普遍出現小幅度上漲。
除了小規模和一般納税人這堆事兒之外,新規還有不少地方都做了修改,總的來看,基本上都是秉承着顆粒歸倉的精神來制定的。
比如説,新規中首次明確消費屬地原則,也就是當境外企業向境內企業提供服務,只要不是在境外現場消費的,現場是什麼意思?比如説在境外發生的餐飲、旅遊、會展等等,那麼境內公司在支付服務費用的時候,就需要替境外公司做代扣代繳增值税。舉個例子,美國的律所為中國企業提供跨境法律諮詢服務,雖然美方律師根本就沒有進入過中國,但這也屬於在境內消費。而這放在以前是不需要繳增值税的。
再比如説,加強對自然人的增值税管理,新條例規定,自然人發生符合規定的應税交易,支付價款的境內單位為扣繳義務人。這明面是在解決自然人發票獲取難題,但實際上也是為了防範漏税風險。比如説吧。企業邀請一位教授來給員工授課,課時費為 10 萬元。在舊版規定下,教授需要自行到税務局代開發票,但這就給了很多人鑽空子的機會。而新規之下,這位教授不需要自身申報了,而是由企業直接代扣代繳,直接解決了漏水和無票的難題。
另外,對於出口商品、服務、無形資產的申報退税,老版本是正常按規定申請,逾期了也可以補辦。但新規變成了 36 個月內不辦理退免税的,視同內銷。那可能有觀眾要疑惑了,既然符合規定那為什麼不辦理呢?而且時間還這麼寬泛。但其實如果接觸過這塊就會發現,很多時候不是企業不想去辦理,而是被税務局給卡住了,所有條件都滿足,但就因為各種理由不給退,這其中的原因往往跟退税配額管理有關,簡單來説就是税務部門會直接告訴企業,這個月最多能給你退多少,更有甚者,税務部門還會主動給企業打電話要求撤銷申請。那麼按照新規來看,如果因為税務機關導致最終在規定期限內退不了税,那該怎麼辦?當然,現在配套規定還沒有出台,但顯然,如果大家瞭解了我剛才説的內情,就會發現這裏面可能會有貓膩,換句話説,那税務部門就是給企業一部分退税額卡過了期限了,那企業你該交税交税,這最終不還是財政獲益嗎?對吧。
總的來説,這次增值税法和新實施條例,基本上做到了能收的全收,能緊的都緊,在防止偷漏税和鑽空子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以至於在未來想躲開增值税是個不太現實的事兒了。而這麼幹,自然會增加財政的收入,再搭配上國補那期節目中提到了儘可能少給補貼,同時刺激居民多消費。最終國家的目標是啥?財政少掏錢,同時多創造税收。不得不説,能想出這招兒的人是真的絕的,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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