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後我要鋪攤子,我會給自己定下這麼幾條規矩:
1、不做人礦公司。
2、不為上市圈錢,要做能創造真正價值的事。
3、做長期生意,只賺服務與產品的利潤,不賺投資人和股民的錢。
4、決不允許個人從公司偷錢,決不允許供應鏈有利益輸送。

投資人送錢是因為他們知道只要能上市,散户韭菜就會用百倍千倍的錢來接盤。
至於公司管理層們,他們非常清楚:公司的服務也好,產品也罷,本質上都只是服務於上市,只要能上市就行,畢竟賣產品賣服務可沒有 A 股騙錢來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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