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與白,“兩個印度” 的過去與現在

在西方眼中,“龍象之爭” 必是 21 世紀世界格局演變的主軸之一。印度最近也頻頻出現在我們的新聞頭條。但我們言印度必曰 “落後”,談 “落後” 又必繞不開 “種姓”,掰着手指報 “婆羅門 - 剎帝利 - 吠舍 - 首陀羅”。之後便談種姓是如何禁錮印度階層流動的,是如何加劇印度貧富差距的。最後給印度扣一個 “不自量力” 的帽子。
但正如法國人類學家路易斯·杜蒙(Louis Dumont)説的,“從來都不存在一個整齊劃一的、靜態的傳統種姓社會。” 印度的種姓制度在 3000 多年的文明史中,它的內核經歷過多次重大的變化。而這一變化既反映出印度社會形態的變遷,也折射出印度經濟形態的流變。
宗教的與世俗的、集權的與分裂的、精英的與貧民的,都是 “兩個印度” 的重要註腳,強烈的二元對立是這個國家的真實寫照。
我們本期視頻,就圍繞這 3 對概念,用 30 分鐘的時間,深入到具體的歷史環境中,瞭解種姓制度的變化,並以此為切入點,放下我們對印度的刻板印象,還原一個真實的印度,瞭解 “兩個印度” 幾千年的過去,和 2020 年的現在。
【PART 1 概念的釐清 瓦爾納、卡斯特和迦提】
學術界對 “種姓” 的具體指代有着細緻的劃分,一共分為 3 類:一是瓦爾納(Verna),來自梵文,特指作為《梨俱吠陀》-《原人歌》裏,印度教義中理想的種姓制度;二是卡斯特(Caste),出自西班牙文,指西方學術視角里對種姓制度的統稱;三是迦提(Jahti),是印度現實意義上的地方性社會單位。大家一定要記住迦提的地方屬性。而且迦提的劃分標準是很模糊的,既可以是出生地,也可以是職業或是婚姻。
儘管西方學界對 “種姓” 在不同場景下的具體指代理得很清,但是我國學界和日常交流中仍將這 3 個概念籠統地稱之為 “種姓”。這就讓我們眼裏的種姓社會與實際的種姓社會大相徑庭。比如,我們就很錯誤地把 3000 年前印度教義的 “瓦爾納” 套用到 21 世紀的現代印度。這就像,我們在用大清的敍事體系去分析現在的中國社會,還把馬爸爸當成是鄉紳鄉賢一樣。那這是非常可笑的。
因此,我們的大清亡了,印度的 “大清” 也早亡了,只是 “亡” 得徹不徹底而已。這才是我們需要討論的。
那麼有沒有一個概念可以準確地描述印度種姓社會呢?
沒有,不存在的。
英國人類學家約翰·胡騰(John Hutton)在上世紀 40 年代就明確地指出:種姓作為印度社會單位的彈性是很大的,因而要下一個確定的定義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只能還原到具體的歷史環境中,去觀察印度種姓內核的變化,從而知道現代印度社會是什麼樣的,又為什麼是這樣的。
【PART 2 宗教與世俗 古印度的社會與經濟】
1757 年英國與印度的普拉西戰役被認為是印度近代史的開端。那麼在此之前,從公元前 1500 年的吠陀時代至 18 世紀的莫卧兒帝國,我們就籠統地稱之為古印度。而在這 3000 多年裏,印度種姓逐漸從 “瓦爾納” 變成了 “迦提”。
這一 “迦提化” 的過程,在社會層面是統治權力的分化,從婆羅門教權獨大分化為了婆羅門的教權、剎帝利的王權和大迦提在地方上的治權。而在經濟層面則是以手工業為主、農業為輔的村社經濟制度正式確立。
眾所周知,古印度文明在時間線上是割裂的。在長達 3000 多年裏至少有 4 次被外族人強行打斷,這對印度影響深遠。所以儘管作為 “瓦爾納” 的種姓制度在公元前 15 世紀就誕生於印度河平原,但是在經過了婆羅門教與佛教並立的列國時代、波斯帝國與亞歷山大帝國的外族統治,當孔雀王朝於公元前 322 年建立時,世人對作為教義層面的種姓制度已經很陌生了。這也就給了王權以解釋 “瓦爾納” 的機會。
比如,被稱之為 “古印度馬基雅維利” 的考底利耶在給月護王量身定做的《利論》中,為了加強王權就提升了地位最低的首陀羅在經濟生產中的作用。他在《利論》第 1 篇第 3 章中,讓首陀羅參與到種田、畜牧、鍊鐵的 “治生業” 中去。而根據印度教的經典《摩奴法論》第 1 章第 90 頌,“治生業” 應該是吠舍,也就是第三等級的世襲職業。
考底利耶的《利論》顯然違背了印度教的教義。但又怎樣呢?這就好比中世紀後期,西歐的國王為了加強王權而聯合市民階層對抗天主教會。
等到月護王的孫子,也就是阿育王時期,印度種姓已不再是 “瓦爾納” 的 4 個,而是增加為 7 個。在出訪印度的塞琉古使者麥伽斯提尼的眼中,華氏城(孔雀的首都)7 個階層中,僅有婆羅門能被明確地區分出來,而其他的幾無差別。
等到 500 年後,旃陀羅笈多建立笈多王朝時,印度教權威乾脆宣佈作為 “瓦爾納” 的吠舍已經不存在了。
同樣的命運也發生在剎帝利身上。由於從公元 6 世紀笈多王朝覆滅至 11 世紀,古印度始終處於分裂的狀態,大大小小的國王為了尋求合法性,修改自己的出身成了家常便飯。如果説 10 個皇帝裏有 9 個,都説自己是赤帝之子,那赤帝這個 IP 也就沒啥用了。所以歷史學家羅米拉·塔帕(Ramila·Thapar)認為,“作為瓦爾納的剎帝利在吠陀時代之後就很模糊了,實際上到中世紀(11 世紀)後期,印度教正統認為剎帝利已經滅絕了,即使存在也是罕見的。”
一共 4 個種姓,到我們宋朝的時候,就已經廢了倆。所以西方學界普遍認為,最晚不超過圖格魯克王朝,作為 “瓦爾納” 的種姓制度,它的 “肉身” 已經退出歷史舞台了。這 “大清” 亡得比我們還早 1000 年呢。
隨着伊斯蘭教的入侵,印度進入伊斯蘭時期,外來的阿拉伯人也就需要 “借屍還魂” 了。所以出身奴隸的庫特布丁·艾伊拜克在成為德里的王后,也就對種姓制度進行了改造。這一改造也加速了種姓制度 “迦提化” 的過程。
從庫特布沙希王朝開始,婆羅門作為祭祀階層的特權被正式確立。在 1237 年由女蘇丹拉齊亞頒佈的《那耶杜賈爾法》中,“婆羅門不需要交税,而在其他種姓內則以 ‘潔淨’ 程度制定階序。”
那怎樣才算 “潔” 與 “不潔” 呢?
在印度喜馬偕爾邦出土的《維瓦陀芮特納卡羅》中記錄了這樣一件事:當地一個屬於吠舍種姓的世襲農民要娶個小老婆。村社的婆羅門祭祀便來勸阻,告誡他 “一夫多妻” 是不潔的。第二天,這個拉百利(Rabari),吠舍的亞種姓,便給婆羅門捐獻了 5 萊(相當於 1.3 畝)的土地。沒過多久,他的小老婆就歡天喜地地過門了。不僅如此,拉百利在之後的祭祀地位上也提高了。
通過賄賂村社的婆羅門——捐獻土地或實物,而改變 “潔” 與 “不潔” 的解釋,根據大衞·盧登在《新編劍橋印度史:南亞農業史》的説法,“公元 6 世紀至 13 世紀,就已經由西北向東南逐漸普及了。而在 13 世紀之後,大多吠舍種姓和首陀羅中較高亞種姓的地主們,開始普遍地通過把國王或土邦王公送給他們父輩的土地、實物行賄給婆羅門來提升自己或者親屬的地位。到 16 世紀中葉,一個圍繞着供養神與婆羅門的家系已經形成,他們在印度教儀式與經濟生產中的地位超出了其他人。” 這也就是非婆羅門的高級迦提。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發源於古吉拉特邦的那雅爾迦提。這一個迦提被印度社會學家斯里尼瓦斯(Srinivas)認為是 “土地、人口眾多,在經濟和政治上都有強大的支配力”,但它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最低種姓——首陀羅,他們連佩戴聖線的權利都沒有。
所以,從公元前 4 世紀婆羅門被迫與國王分享權力開始,“瓦爾納” 內核的種姓就逐漸衰弱,到公元 12 世紀已經成了被外族國王,甚至是地方土財主隨意打扮的 “小姑娘”。而之後的 400 年,在 “鈔” 能力的迦提面前,宗教屬性徹底低頭。與其説宗教的婆羅門與世俗的迦提共享地方權力,倒不如説宗教只是世俗的背書而已。
這樣一個 “國王 - 迦提” 為核心的統治集團,與我們 “皇帝 - 士大夫” 為核心的統治集團有什麼差別呢?
從根本上説,我們都是 “君主與地主階級” 的統治結構,在南亞與東亞的兩個變種。因為,我們統治集團的合法性來源於 “天命” 和 “禮制”,授權人是廣大的儒生,而印度統治集團的合法性來源於印度教,授權人是廣大的婆羅門,且宗教屬性與先驗程度更甚於我們。
因此,印度種姓制度既是普遍的,也是特殊的。與我們都是同一個配方,但本土化了。
【PART 3 集權與分裂 英屬印度的社會與經濟】
上文有提到,印度種姓內核 “迦提化” 的結果,一是在社會層面上神權向世俗權力的過渡,二是在經濟層面上村社經濟的確立。那講完了前者,我們現在就接着説村社經濟。
所謂的村社經濟,其實與我們的小農經濟、西歐中世紀的莊園經濟一樣,都是自給自足的封閉式經濟。莊園經濟以采邑的城堡為中心,而村社經濟以印度教神廟為中心,並以手工業、畜牧業為主,農業為輔。所以,村社經濟不像小農經濟那樣對土地的人口承載能力有很高的要求。
印度會發展出村社經濟的形態,地理環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南亞是一個處於乾旱、半乾旱的畜牧地區和潮濕的東南亞農業區的中間地帶。最明顯的特徵就是乾濕兩季太明顯,6 月至 10 月雨季的降水量佔全年的約 90%,這很不利於農業發展。於是,古印度人就在貿易路線上建立起一個個小小的村社,並逐漸形成聚落,再大一些就成了土邦。而一旦貿易路線沒落了,這個村落聚舍也就會遷徙。所以這就不像我們的小農經濟,土地人口可以連接成片,從而進行有效的行政管理。印度就只能通過宗教,這一共同的精神圖騰,把猶如滿天星的 “小社會” 聚集在一起。我甚至有這麼想過,如果市民階層沒有在中世紀興起,那西歐社會或許也與印度的社會經濟形態差不多吧。
當 “迦提” 在 16 世紀取代 “瓦爾納” 成為種姓制度的內核,大迦提對村社的社會生活和經濟生產的控制力越來越強,印度各個地方的差異性也就越來越大。對普通的印度人而言,就只知土邦的神廟而不知德里的王庭了。 我們可以想象,如果我們沒有科舉制度,建立起天子與百姓間的聯結,就是 “天子門生” 嘛,那兩晉、南北朝的士族門閥就會像印度的迦提一樣,再加上我們更強的土地依附性,文明的分裂肯定比印度更厲害。
所以即便到了莫卧兒帝國時期,蘇丹集中了宗教、行政、軍事等權力,但是權力邊界仍沒能超出北印度,更沒有滲透到基層中去。迪特瑪爾·羅特蒙特在《印度史》中評論道,“儘管阿克巴大帝建立起蘇巴(省)的行政制度,但這也只是給印度披上了件 ‘統一’ 的外衣。分散在印度各個村社、土邦的婆羅門和大迦提連一點分享權力的縫隙都吝嗇得不願意留給德里的皇帝。”
如果説,在皇帝不斷地努力下,印度中央政府或有可能在地方上進行有效地治理,那麼英國殖民者的到來則徹底地葬送了這一可能性。
因為大迦提對土地的所有權被英國殖民者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下來。對土地的認可現在既不需要國王,也不需要婆羅門,是日不落帝國的法律所賦予的。如此,以土地為中介,迦提與國王的 “利益 - 依附” 關係被徹底肢解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的希望在 1793 年《永久租佃法案》被東印度公司頒佈時就完全化為了泡影。而這一新的制度就是柴明達爾制度。印度種姓的內核也由此迎來了歷史上第 3 次重大的變化——迦提的財閥化與門閥化。
具體而言,從 11 世紀發展起來的大迦提,就是地主階級通過積極參與殖民時期的工業發展,對印度的掌控從地方治理上升到了經濟生產的各各行業,進而擴大了在政治上的話語權,並在它的生產領域形成壟斷,由此再擴大對政治的影響力。
最典型的,就是 “摩基耶巴格爾” 迦提(Modijyh Bageril Jahti)。它是屬於吠舍的一個亞種姓,叫 “莫德 - 巴尼亞”(Modh Baniya)。在北方邦,它卻屬於首陀羅這一更低的種姓。在《薄伽梵歌》第 15 章中,“巴尼亞” 是被黑天神定為滋養樹木的種姓,應該就是世世代代做園丁吧。“摩基耶巴格爾” 迦提起源於古吉拉特邦的喬瓦爾德鎮,從 18 世紀開始依靠在港口經營原木生意而成為當地的重要勢力。所以印度社會學家斯里尼瓦斯把它定義成一個職業社羣。
1827 年,這個迦提獲得了在朱納格特土邦生產紙漿的特許經營權。1894 年,迦提的成員在西印度已參與進紡織業、造紙印刷業、煙草加工業等,並將煙草加工發展至英屬也門。到二戰爆發前夕,信德、旁遮普、古吉拉特、拉吉普他那,4 個土邦的英署專員都出自 “摩基耶巴格爾” 迦提。
這其中有一個分支就是安巴尼家族。1957 年,德魯拜·安巴尼從也門回到孟買,創立了印度信實集團。在上世紀 60 年代,信實集團得到了同一迦提的,當時孟買市市長 S.K.帕蒂爾的支持,從而得以進入唯有國營才能准入的冶金領域。也是在信實工業的支持下,從 1985 年至 1992 年的 7 年間,5 位孟買市長都來自摩基耶巴格爾,且也都屬於濕婆神軍黨。2018 年,德魯拜·安巴尼的兒子,阿尼爾·安巴尼取代馬爸爸成了亞洲首富,信實集團的資產也一度達到印度 GDP 的 4%。
目前,信實集團在印度的石油冶煉、天然氣開採、電信領域都處於壟斷的地位。而他們的種姓都不是我們印象裏,婆羅門或是剎帝利這樣的高種姓。
其實大家應該也發現了,在英屬印度時期,種姓財閥化與門閥化的特徵除了更世俗外,還有 “低種姓” 的特徵。這得益於分別在 1850 年和 1872 年頒佈的《排除種姓無能力法》和《特別婚姻法》。前者確立了低種姓對私有財產的所有權,後者則廢除了不同種姓間不能通婚的陋習。
於是,在商品經濟發展得更深入的地方,例如西部的古吉拉特邦、馬哈拉施特拉邦、南部的泰米爾納杜邦、東北部的西孟加拉邦,吠舍、首陀羅這些低種姓對地方的影響力反而大大超過了婆羅門與剎帝利。除了我們之前説的那嘎爾加提、摩基耶巴格爾迦提,現在印度總理納倫德爾·莫迪(Narendra Modi)的種姓 “莫德 - 噶安赤 - 特里”(Modh-Ghanchi-Teli),作為吠舍的一個亞種姓,雖然被印度政府列為低種姓,但是其所在的迦提從 17 世紀馬拉塔帝國早期就通過繁榮的榨油業而積累了不少財富。另外,印度網友説,是莫迪把自己的種姓列為低種姓的,以塑造自己 “草根” 的形象。
在那些更為開放的土邦,低種姓與高種姓之間的流通也成為可能,進一步削弱了印度教的影響力。比如在泰米爾納杜邦 19 世紀就爆發了左右手種姓,也就是 “潔” 與 “不潔” 種姓的階序之爭。引用路易斯·杜蒙在《階序人:卡斯特體系及其衍生現象》的總結:“19 世紀之後,印度的階序性變為了政治含括宗教。權力代替宗教,在主要關係上制約印度教的潔淨原則。”
但是在恆河平原西部的賈特人領地,或者説德干高原的廣大山區,宗教勢力仍非常強大。再加上傀儡的印度政府,不論是德里皇帝還是維多利亞女王都比不上村社婆羅門來得更有話語權。這無疑是構成現今弱勢中央政府的又一歷史基礎。
【PART 4 精英與貧民 印度共和國的社會與經濟】
日不落帝國給印度種姓帶來了現代化,相反卻孕育出一位温柔地把 “英吉利太陽” 沉入印度洋的人。這個人就是聖雄甘地。如果沒有英國殖民者,即便甘地的父親再有錢,作為吠舍的他也不會從博爾本德爾前往拉傑果德,成為英國在西印度政治中心的內政部長。沒有政治權勢的甘地,也不會獲得前往英國學習的機會,更不會出現在南非,親眼目睹為獨立留下的血淚。那麼,印度的現代史又是另一個面貌了。
但是(What’s happened, happened).諾蘭爸爸打錢,謝謝。1947 年 8 月 15 日,尼赫魯在德里紅堡的拉赫爾門升起了印度共和國的三色旗。英屬印度作為歷史的一部分,終被自己所終結。可托克維爾也曾告訴我們:“新世界又總是處處像是舊世界。”
獨立之後的印度,由於尼赫魯 - 甘地家族的崛起,一個依託於國家權力機器,宗教與世俗相媾和的精英利益集團成為了印度種姓在 20、21 世紀的新內核。
而這一過程就是 “西方式的現代化”——政治上的世俗化、經濟上的市場化、社會上的精英化。
政治上的世俗化表現在,最高種姓婆羅門不再以宗教為紐帶,而是以血緣,即以一個個政治家族的面目出現。最典型的就是,婆羅門的尼赫魯 - 甘地家族。在短短 70 多年裏,這一家族共有 15 個成員出任過印度政府的部級及以上高官,其中尼赫魯祖孫三代承包了 3 位總理——他自己、他的女兒英吉拉·甘地、他的外孫拉·甘地。而印度國大黨更是被認為淪為了尼赫魯 - 甘地家族的私有物,拉·甘地的遺孀索尼婭·甘地擔任國大黨主席 20 年,前年短暫交給自己和拉·甘地的兒子,拉胡爾·甘地。但是去年又做回黨主席了。
不僅如此,尼赫魯 - 甘地家族的成員也積極統合莫迪的印度人民黨。英吉拉·甘地的另一個兒子桑傑·甘地的遺孀瑪尼卡·甘地,現在是印度人民黨黨員,也是莫迪第一任期的婦女兒童事業發展部部長。她的兒子更是從 24 歲就當選為人民院(印度的眾議院)議員,牢牢地控制着北方邦的比利皮德選區。
這也是很多印度人茶語飯後的談資,英吉拉·甘地的兩個外孫,誰會做印度總理呢?還是兩個都過過癮?除了尼赫魯 - 甘地家族,還是有同為婆羅門的、前總理拉奧家族和瓦傑帕伊家族。他們家族的政治勢力更多地在地方上,而不是全國性的政黨。這既有難以和尼赫魯 - 甘地家族對抗的原因,更因有在印度做 “土皇帝” 更舒服的歷史基礎。
經濟上的市場化,則是印度在獨立後的 73 年裏分階段確立了 “私有制經濟為主體” 的經濟制度。
印度在經濟制度上的發展與探索與我們很相似。1947 年到 1960 年代,也就是尼赫魯在擔任總理時,緊跟蘇聯老大哥的步伐推行計劃經濟。但是,尼赫魯的計劃經濟有幾個不同之處,或者説社會主義得還不夠徹底的地方。一是生產資料所有制沒有任何的變化,最突出的就是土地改革硬生生地失敗了。至於失敗的原因是尼赫魯的階級問題,還是印度的結構性問題,又是另一個值得單講的視頻了。二是不得不陷入 “蘇聯式困境”——一個是造的了飛機、大炮,卻造不出自行車,糧食也無法自給自足的尷尬,經濟結構極不平衡;另一個則是特權階層迅速地依靠國有企業的權力,在國家機器的縫隙中滋生出來。
印度左翼歷史學家拉馬錢德拉·馬哈在《甘地後的印度》中諷刺道:“這個特權階層就是一個夾心蛋糕,當中是來自婆羅門的政治家族,外面則由從中世紀發展而來的農業和商業精英所包裹。在現代印度,宗教與世俗的精英階層像是從未敵對過,幾千年來始終如親兄弟一般。”
儘管尼赫魯終其一生都在積極地平衡社會平等與高效發展的關係。但是 80 年代新保守主義之風正盛,面對停滯不前的印度經濟,英吉拉·甘地和拉·甘地不得不推行 “混合經濟”,也就是市場與計劃的雙軌制經濟。尤其是在拉·甘地政府時期,1980 年代後期,陸續取消了冶金工業、電力能源、電子工業等 6 大領域的特許經營限制。市場機制被引入越來越多的國營經濟領域。
可是,只要有雙軌經濟,就存在兩個市場,就有權力尋租的空間。於是,所謂的 “競爭” 最後餵飽了印度的 “倒爺階層”——婆羅門政治家族與非婆羅門的高級迦提。發展起來的是赤裸裸的私人壟斷資本。
由此,宗教政治家族與世俗高級迦提,在世俗化與市場化中實現了合流。隨之而來的社會精英化成為了現代印度的底色。當同樣來自婆羅門的總理,那拉辛哈·拉奧的經濟改革,讓印度經濟徹底倒向私有制經濟之後,精英化的 “底色” 越來越深。再加上,印度教中的等級觀、世襲觀更能維護他們的利益,他們還不趕忙給它披上 “國學” 的外套,向民眾和外界宣揚它是印度文明的內核?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會錯誤地認為印度種姓是作為 “瓦爾納” 的宗教糟粕,而完全忽略了它在根本上,仍就是階級問題!就像美國的種族問題,背後也是階級問題。太陽底下,那有什麼新鮮事呀!
所以,我們也就知道了,印度政府會大力發展信息工業的原因。因為這一行業的專業壁壘既能滿足他們通過壟斷教育資源,從而實現階級固化的 “反動” 需求,又能滿足印度實現彎道超車的民族主義需求。
【結語】
相較於印度,我們的確應該為自己而感到幸運,無論是古代中國人的智慧,設計出了先進的社會制度而使中華文明作為一個整體留存至今,還是在現代化過程中革命者強大的毅力與決心,把舊世界統治階級設計好的牢籠打得粉粉碎。但是,在西式現代化的洪流中,印度的許多問題,在實質上也是我們所面臨的的問題。這些不僅考驗着處廟堂之上的他們,也考驗着處江湖之遠的我們,考驗着每一箇中國人。但我相信,我們一定會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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