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香雪: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智通财经
2025.04.13 09:03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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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香雪公告称,广州中院已同意其进行为期 3 个月的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 (广州) 律师事务所及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为临时管理人。此决定不代表广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龙建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重整程序的进入仍存在不确定性。

智通财经 APP 讯,ST 香雪 (300147.SZ) 发布公告,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 “广州中院”) 送达的《决定书》((2025) 粤 01 破申 54 号)、《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2025) 粤 01 破申 54 号),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 3 个月。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 (广州) 律师事务所 (主办机构)、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广州中院正式受理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景龙建设”) 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