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远新能:拟回购 150 万股-300 万股股份
致远新能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150 万股且不超过 3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8042% 至 1.6085%。按照回购数量上限 300 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22 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6600 万元。按照回购数量下限 150 万股和回购价格上限 22 元/股测算,回购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3300 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