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集团 7 月 18 日发布声明称,近日,金正大集团关注到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7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车用乙醇汽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中,提及 “唐河县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生产的掺混肥料产品抽检不合格事项。部分媒体在相关报道中将其直接表述为 “金正大” 的行为,已对公司造成严重困扰和侵权。经核实,“唐河县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系河南省注册企业,与金正大不存在任何股权关联、业务合作或品牌授权关系,其一切行为与金正大集团及下属公司无关。被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抽检并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并非由公司生产、销售或提供。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及相关责任完全归属于其产品责任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