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胜利股份股东阳光人寿拟减持不超 440 万股
智通财经 APP 讯,胜利股份公告,公司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阳光人寿”) 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0 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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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 APP 讯,胜利股份公告,公司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阳光人寿”) 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0 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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