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供款計算全攻略:僱主僱員 MPF 供款比率、上限與扣稅指南

School19 閱讀 ·更新時間 2026年6月15日

強積金(MPF)供款計算看似複雜,其實掌握幾個關鍵數字就能輕鬆搞定。本文詳解僱主僱員各 5% 供款比率、入息上下限、首次供款日期及稅務扣減,讓你對 MPF 供款一目了然。

TL;DR: 強積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英文簡稱 MPF)規定僱主及僱員各須按有關入息的 5% 繳付供款,月入下限為 HKD 7,100,上限為 HKD 30,000,每月各方最高供款額為 HKD 1,500。僱員享有首 30 日免供款期,而每年最高可申請 HKD 18,000 薪俸稅扣減。

每逢出糧,不少打工仔都會注意到糧單上那筆強積金供款扣減。究竟強積金(MPF)供款是如何計算的?僱主又須承擔哪些責任?本文逐一拆解供款比率、入息上下限、首次供款安排及稅務扣減要點,讓你無論是剛入職的新人、人事部同事,還是管理公司財務的老闆,都能輕鬆掌握強積金供款計算的核心知識。

強積金供款基本概念

強積金制度於 2000 年正式實施,透過強制儲蓄為香港在職人士建立退休保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年齡介乎 18 至 64 歲、受僱連續期達 60 日或以上的全職及兼職僱員,均須參加強積金計劃,試用期亦不例外。

甚麼是「有關入息」?

強積金供款以「有關入息」為計算基礎。根據積金局定義,「有關入息」包括工資、薪金、假期津貼、佣金、花紅、獎金及合約酬金,但不包括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重要提示: 非金錢利益(如超市現金券、實物禮品等)不屬於有關入息,無需計算強積金供款。

強積金供款計算方法

僱主及僱員各自繳付有關入息的5%作為強制性供款,並受入息上下限限制。

月薪僱員的供款計算

月入水平僱員供款僱主供款
低於 HKD 7,100無需供款有關入息 × 5%
HKD 7,100 至 HKD 30,000有關入息 × 5%有關入息 × 5%
超過 HKD 30,000上限 HKD 1,500上限 HKD 1,500

計算例子:

  • 月薪 HKD 20,000:僱主及僱員各供款 HKD 1,000,合計 HKD 2,000
  • 月薪 HKD 35,000:因超出上限,各方供款 HKD 1,500,合計 HKD 3,000
  • 月薪 HKD 6,000:僱員無需供款;僱主仍須供款 HKD 300

日薪及週薪僱員

非月薪制僱員以「糧期」為計算單位,每日入息上下限為 HKD 280 至 HKD 1,000(每日最高供款 HKD 50)。飲食業及建造業的臨時僱員須即時參加強積金計劃,不受 60 日豁免保護。

供款日期與首次供款安排

僱主須在每月第 10 日或之前,將上月的供款繳付予受託人。若第 10 日為公眾假期或週末,截止日期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新僱員的免供款期

新入職員工的首次供款有特別安排,須留意兩個關鍵規則:

  1. 60 日規定: 僱主須在新僱員受僱滿 60 日後,才就其首次供款繳付予受託人
  2. 僱員免供款期: 僱員在受僱首 30 日及其後首個不完整糧期內,無需供款

例子: 若員工於 6 月 5 日入職,免供款期為 6 月 5 日至 7 月 4 日。因第 30 日落在 7 月,7 月亦為不完整糧期,僱員首個供款月份為 8 月,對應供款於 9 月 10 日或之前繳付。

免供款期只適用於僱員,僱主必須從第一天起計算供款責任,並於 60 日後一併補交。

自僱人士與兼職員工的供款

自僱人士

自僱人士須同時承擔僱主及僱員的供款責任,按應評稅收入的 5% 計算。年收入低於 HKD 85,200 則無需供款,上限為年度 HKD 18,000。須在開業後 60 日內登記,並可按月或按季繳付。

兼職員工

兼職員工只要符合資格條件,同樣須參加強積金計劃。若同時身兼多職,供款以每份工作獨立計算,各僱主分別承擔責任。

稅務扣減:強積金省稅攻略

薪俸稅扣減

僱員每年就強制性供款可申請薪俸稅扣減,上限為 HKD 18,000。月入 HKD 30,000 的僱員全年強制性供款剛好為 HKD 18,000,可全額扣減。

可扣稅自願性供款

除強制性供款外,可透過「可扣稅自願性供款」(Tax Deductible Voluntary Contributions,簡稱 TVC)額外申請最多 HKD 60,000 的稅務扣減。有意作長線退休規劃者,可透過此機制提升稅務扣減的空間。

提示: 一般自願性供款不符合稅務扣減資格,只有強制性供款及 TVC 才可申請扣減。

僱主的合規責任

僱主準時繳付強積金供款是法定責任,違規可被徵收欠款的5% 附加費,積金局亦有權提出檢控並公開違規僱主名稱。

僱主的主要責任包括:

  • 登記: 在新僱員受僱首 60 日內完成強積金計劃登記
  • 保存紀錄: 保存每位員工的入息及供款紀錄,並至少保存7 年
  • 發放供款紀錄: 在每月出糧後 31 日內向員工提供供款紀錄

常見問題

月薪 HKD 7,000 的員工需要供強積金嗎?

月入低於 HKD 7,100 的僱員無需繳付供款,但僱主仍須就其有關入息的 5% 繳付僱主供款。以月薪 HKD 7,000 為例,僱主每月須供款 HKD 350。

年終花紅需要計算強積金供款嗎?

是的。花紅、獎金及佣金均屬於「有關入息」,須納入供款計算。若花紅令當月有關入息超出 HKD 30,000,各方供款以 HKD 1,500 為上限。

轉工時強積金帳戶如何處理?

離職後,僱員部分的供款可轉移至新僱主計劃或保留在個人帳戶中。整合分散的帳戶有助減少管理費對長期回報的影響。

何時可提取強積金?

一般須在 65 歲退休後方可提取。以下情況可提早提取:年滿 60 歲並永久停止受僱、永久離開香港,或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總結

強積金供款計算的核心在於:僱主及僱員各按有關入息的 5% 供款,月入上下限為 HKD 7,100 至 HKD 30,000,每月各方最高供款額為 HKD 1,500。掌握免供款期規則、首次供款安排及稅務扣減要點,有助僱主合規管理,並讓僱員善用退休儲蓄的稅務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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