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劍虹集團控股:法院並無頒佈清盤令將劍虹地基清盤
劍虹集團控股 (01557.HK) 公佈,於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注意到 Ince&Co(“呈請人”) 根據香港法例第 32 章《公司 (清盤及雜項條文) 條例》於 2025 年 1 月 27 日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針對公司全資附屬公司劍虹地基有限公司 (“劍虹地基”) 的清盤呈請,涉及未償還約 210 萬港元的法律費用及利息。呈請訂於 2025 年 4 月 2 日在法院進行聆訊。劍虹地基將積極與呈請人磋商實際可行的解決方案,並尋求法律意見及採取經建議的適當行動。目前,集團擁有充足財務資源以清償呈請的未償還款項,而呈請對集團的財務表現、財務狀況及業務營運並無重大不利影響。遞交呈請不代表會成功將劍虹地基清盤,且於 2 月 7 日,法院並無頒佈清盤令將劍虹地基清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