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香雪:廣州中院同意公司預重整並指定臨時管理人

智通財經
2025.04.13 09:03
por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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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香雪公告稱,廣州中院已同意其進行為期 3 個月的預重整,並指定北京市金杜 (廣州) 律師事務所及廣東東方崑崙律師事務所為臨時管理人。此決定不代表廣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龍建設對公司的重整申請,重整程序的進入仍存在不確定性。

智通財經 APP 訊,ST 香雪 (300147.SZ) 發佈公告,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以下簡稱 “廣州中院”) 送達的《決定書》((2025) 粵 01 破申 54 號)、《指定臨時管理人決定書》((2025) 粵 01 破申 54 號),廣州中院同意公司預重整,預重整期間為 3 個月。同時,指定北京市金杜 (廣州) 律師事務所 (主辦機構)、廣東東方崑崙律師事務所作為聯合體擔任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廣州中院同意公司預重整,不代表廣州中院正式受理廣東景龍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景龍建設”) 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