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 香雪:廣州中院同意公司預重整並指定臨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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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香雪公告稱,廣州中院已同意其進行為期 3 個月的預重整,並指定北京市金杜 (廣州) 律師事務所及廣東東方崑崙律師事務所為臨時管理人。此決定不代表廣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龍建設對公司的重整申請,重整程序的進入仍存在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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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 香雪公告稱,廣州中院已同意其進行為期 3 個月的預重整,並指定北京市金杜 (廣州) 律師事務所及廣東東方崑崙律師事務所為臨時管理人。此決定不代表廣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龍建設對公司的重整申請,重整程序的進入仍存在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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