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華微:若未能在 6 個月內清收 14.91 億元被佔用資金,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停牌

智通財經
2025.05.12 12:28
*ST 華微公告,公司收到吉林證監局責令改正的決定,要求在 2025 年 8 月 12 日前清收 14.91 億元被佔用資金,否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公司已向控股股東發函要求償還佔用資金,並與上海鵬盛就資金佔用事宜積極溝通,上海鵬盛已將持有的華微電子全部股份質押給公司全資子公司吉林麥吉柯半導體有限公司,作為其履行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歸還義務的擔保。公司將持續督促控股股東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籌措資金,儘快償還佔用的資金,徹底解決資金佔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