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成股份股東李永興收到河北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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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成股份公告稱,股東李永興因其投資設立的福成實業 (海南) 有限公司與公司業務構成同業競爭,收到河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要求其改正並出具警示函。此行為違反了李永興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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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成股份公告稱,股東李永興因其投資設立的福成實業 (海南) 有限公司與公司業務構成同業競爭,收到河北證監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要求其改正並出具警示函。此行為違反了李永興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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