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興業銀錫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控股股東興業集團於 9 月 30 日收到赤峯市中級人民法院內 04 破 2 - 34 號《民事裁定書》。法院認為,興業集團在管理人監督下已完成重整計劃規定工作,相關委託協議訂立並生效,執行工作滿足完畢標準。裁定確認《三家公司實質合併重整計劃》執行完畢,此為終審裁定,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