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孚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收到董事範曉娜書面辭職報告。範曉娜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職務,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依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其辭職未使董事會人數低於法定最低人數,也未使董事會人數少於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 2/3,辭職自報告送達董事會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