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證監局對民生證券、任紹忠、鍾德頌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浙江證監局發佈決定書顯示,經查,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持續督導機構,在持續督導履職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未充分關注在建工程延期異常情況,核查程序不充分。二是在出具維康藥業 2023 年度持續督導文件過程中,核查結論不夠謹慎,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存在缺陷。民生證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任紹忠、鍾德頌作為保薦代表人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