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佈《關於完善發電側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其中提到,完善電力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完善後,各地可根據電力市場供需、參與市場的所有機組變動成本等情況,適當調整省內煤電中長期市場交易價格下限,在確保電力電量平衡的情況下適當放寬煤電中長期合同簽約比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