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0 日,北交所將對江蘇永大化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永大股份”)進行上市審議。 這不是永大股份首度上會。 早在 2025 年 11 月,永大股份就曾經接受北交所上市委的審議,但最終因為所牽涉的光伏業務存在內控等問題而遭遇暫緩。 此次二度上會前,永大股份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整改。 一方面,面對欠款問題,永大股份與新疆合盛硅業等部分客户達成了和解,以折讓價換取了賬款的回收; 另一方面,永大股份承諾 2026 年將從根本上實現對光伏業務的出清。 雖然這在短期內掃清了部分顯性障礙,卻仍有部分問題待解。 基本面來看,永大股份近年來業績已是停滯不前。2025 年,收入、歸母淨利潤分別為 7.27 億元、1.09 億元,其中收入同比下滑了超 1 成。 不僅如此,2023 年至 2025 年應收賬款逾期佔比基本在 7 成左右,這居高不下的逾期率疊加頻頻與大客户訴諸公堂的討債窘境,將永大股份在面對強勢下游客户時話語權缺失的劣勢暴露無遺。 此番上市,永大股份計劃募資 4.58 億元用於重型化工裝備生產基地的項目建設。 在基本面承壓且深陷回款困局的背景下,永大股份這次能否順利叩開北交所的大門,正受到市場的密切關注。 清空光伏業務 永大股份的核心產品系壓力容器,是完成各種物質的物理、化學反應的關鍵設備,被應用於化工、光伏等各種領域。 基礎化工板塊撐起了永大股份約五成的營收,是絕對的主力來源。然而,這一基本盤在 2025 年遭遇重挫,板塊收入從前兩年的 4.64 億元、4.66 億元驟降至 3.49 億元,2025 年同比縮水逾四分之一。 受此拖累,永大股份 2025 年整體營收也出現了超一成的下滑。 與基礎化工主業疲軟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光伏板塊異軍突起,成為永大股份近年來增長較為強勁的業務。 2023 年至 2025 年,光伏板塊分別創收 0.26 億元、1.56 億元和 1.81 億元,營收佔比從區區 3.62% 飆升至 25.25%。 但光伏板塊一路高歌猛進的創收數據,與當前行業的真實處境形成了極具戲劇性的反差。 眼下,光伏賽道正處於殘酷的產能出清階段,即便是抗風險能力最強的龍頭企業也難以獨善其身。以 TCL 中環為例,2025 年依然交出了鉅虧超 90 億元的慘淡成績單。 面對 “逆勢增長” 的合理性問題,永大股份認為其秉持 “不挑領域、只看標杆” 的獲客邏輯。 據永大股份解釋,在獲取項目信息後,核心策略是優先選擇參與行業龍頭企業標杆項目的招投標,對項目的具體應用領域並不存在特別的偏好。 換言之,光伏業務的增長,更多是永大股份在爭奪大客户訂單時 “順勢而為” 的結果,而非主動向光伏賽道傾斜的戰略轉型。 但這種 “不挑領域、只看標杆” 的策略,在光伏龍頭企業自身都深陷近百億虧損的當下,還能否在未來繼續兑現為實打實的業績,顯然已經被打上問號。 這正是永大股份 2025 年 11 月首度上會遭遇暫緩的主因。 “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進一步核查發行人光伏項目銷售內控措施的合理性及執行有效性,收入確認依據的充分性,應收賬款的可回收性,是否會對發行人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北交所上市委指出。 為掃清上市障礙,永大股份祭出了 “斷腕” 大招,坦言已主動收縮光伏業務,並強調 2026 年將從根本上實現該領域業務出清。 基於目前在手訂單的生產進度等情況,永大股份預計 2026 年光伏業務收入僅為 0.07 億元,而非光伏業務收入則在 7.08 億元-7.5 億元。 “光伏領域業績對公司 2026 年度業績影響極低。” 永大股份表示,“公司在手訂單中非光伏領域的業績增長能夠彌補光伏領域的業績下滑。” 從前期的 “順勢狂飆” 到如今的 “主動清零”,永大股份對光伏業務態度的 180 度大轉彎確實為二次上會增添了安全籌碼,但 “非光伏在手訂單” 能否真正撐起 2026 年業績,仍待驗證。 討債拉鋸戰 比起業績下滑,更令市場擔憂的或許是永大股份的回款問題。 截至 2025 年末,永大股份的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為 2.44 億元,佔收入的比重為 33.58%。 這與同業表現接近,例如同期可比公司科新機電的應收賬款比例為 39.29%。 對於一家身處化工賽道的設備製造商而言,賬面上趴着一定規模的應收賬款或許只是 2B 商業模式下的行業常態。但永大股份的關鍵問題在於這些賬款背後的健康狀況:大面積、常態化的逾期。 根據約定,永大股份在交付設備的不同節點,通常會給予客户 30 天至 90 天不等的信用期,但這一信用期的條款設置卻形同虛設。 2023 年至 2025 年,永大股份處於信用期外(即實質性逾期)的應收賬款佔比分別高達 68.67%、79.78% 與 73.6%。 永大股份解釋稱,這主要是因為下游客户多為基礎化工、煉油及石油化工、煤化工與光伏領域的大型企業集團,處於強勢地位。下游客户基於項目執行進度安排資金結算,且結算審批週期較長,導致回款較慢並出現一定逾期。 這意味着,在強勢的下游客户面前,永大股份並不具備話語權,這直接導致其常規的內部催收機制在實際落地時頻頻碰壁。 儘管永大股份在內部《銷售與收款管理制度》中構建了一套標準的 “梯次催收” 制度,即針對逾期賬款先發送催收函,若逾期 3 個月無反饋則發送律師函,最終再通過起訴方式催收,但在面對光伏等下游大客户資金週轉困難的現實時,這些前置的常規催繳手段往往收效甚微。 為了避免紙面財富變成徹底的壞賬,永大股份不得不頻繁動用司法訴訟、申請強制執行,甚至採取 “割肉讓利” 等手段回籠資金。 例如光伏客户內蒙古悦新硅料(原潤陽悦達,下稱 “悦新硅料”)拖欠超 3500 萬元貨款,永大股份於 2024 年 8 月對其提起訴訟。 但即便是雙方達成了民事調解,悦新硅料依然違約拒付。 2025 年 1 月,永大股份被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目前尚未有結果。 同樣的拉鋸戰也發生在傳統化工領域。 2023 年、2024 年,永大股份兩度起訴河南龍宇煤化工並達成調解後,後者仍屢次違約,直至去年 3 月雙方才再次和解,達成了將 922.78 萬元欠款分期至 2026 年 6 月付清的協議。 另一家客户安徽微寶化學,同樣在調解違約後被永大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目前仍處於資產查控階段。 不僅如此,永大股份有時不得不嚥下 “折讓換現金” 的苦果。 針對光伏行業波動導致的大額賬款滯壓,為了加快資金回籠,永大股份對新疆合盛硅業做出了讓步。 2025 年 11 月,永大股份與新疆合盛硅業達成《和解協議》約定分期還款後,為求對方能一次性付清,永大股份又在 2026 年 3 月簽訂了補充協議,同意對該筆應收賬款給予直接折讓。 從漫長的司法強執,到打折催收,永大股份艱難的 “討債記”,無疑是其應收賬款高企風險與產業鏈地位弱勢的真實寫照。 在這樣充滿博弈與妥協的回款環境下,永大股份業績的含金量顯然需要重新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