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還是搞不懂投資者為$SpaceX(SPCX.US) $特斯拉(TSLA.US) 合併歡呼的邏輯。首先,兩家巨型不同行業公司的合併很少成功,因為預期的協同效應往往達不到預期。認為兩者都是 AI 概念股,合併能產生 AI 協同效應的説法似乎很天真,因為我們在這個財報季反覆聽到所有科技故事(例如$賽富時(CRM.US)、$戴爾科技-C(DELL.US)、$邁威爾科技(MRVL.US))現在都是 AI 概念股。現在任何科技合併都可以這樣承諾。
其次,也許更重要的是,$SpaceX(SPCX.US) $特斯拉(TSLA.US) 合併的支持者甚至沒有嘗試解決這種合併的稀釋計算問題:如果一家像$SpaceX(SPCX.US) 這樣 EV/EBITA 為 300 倍的公司收購一家規模相似、EV/EBITDA 為 100 倍的公司,比如$特斯拉(TSLA.US),合併後的實體將按最小公倍數交易——所以這裏是 100 倍 EV/EBITDA——這實際上會抹去合併後企業價值的 28% [(100x) x (SPCX $6.6Bb Adj EBITDA + TSLA $15B Adj EBITDA)/ $3T = .72]。除了可能更願意擔任一家而非兩家巨型公司 CEO 的埃隆·馬斯克之外,$SpaceX(SPCX.US) 的投資者為什麼會接受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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