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可項目: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建設工程設計;港口經營;熱力生產和供應;建設工程監理;建設工程施工;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証件為准)一般項目:發電技術服務;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術服務(規劃管理、勘察、設計、監理除外);新興能源技術研發;儲能技術服務;船舶港口服務;供冷服務;通用設備修理;電氣設備修理。(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