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承辦展覽展示;工藝美術設計;產品設計;銷售金銀製品、珠寶首飾、工藝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貨物進出口、代理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製類項目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