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耗時多年的谷歌反壟斷判決終於下來了,儘管比原先預定的時間晚了幾天,但是好在結果對谷歌相對有利,從核心判決上來看,甚至可以説谷歌是 “勝方”。
盤後$谷歌-A(GOOGL.US) 大漲 7%,$蘋果(AAPL.US) 同樣漲了 3%。漲完的谷歌市值 2.74 萬億美元,對應 25、26 年預期,估值分別為 23x/21x pe,Meta 26x/24x,雙方差距進一步縮小,接近往年估值差水平。也預示着,單從短期估值的橫向修復來看,進一步向上空間已經相對有限。
具體裁決如下:
1、不用拆分
首先避免了最壞情況下的業務拆分,無論是 Chrome 還是 Android 剝離,法院意思是拆分影響太大。
關於拆分,海豚君一直未抱有預期,在最近幾次的業績點評中,我們也反覆強調,拆分難度太大,就算批覆有條件的拆分,谷歌也會堅決反對,繼續上訴直至拉扯多年。
不過市場並非完全沒有擔心,谷歌近一年的估值壓制,是有這方面的預期定價的。
2、不允許籤排他協議,但可以付費換默認、預裝。
雖然禁止谷歌將旗下產品(包含 Google Assistant 與 Gemini)與手機廠商簽訂排他協議,但並未禁止以付費分成的形勢,約定獲得默認位置(非排他),例如為預裝/放置 Search、Chrome、Gemini、Assistant 付費。約定分成協議最多一年一簽,不得一次性長期捆綁。
這種判決要求其實和目前谷歌與蘋果之間的默認搜索分成差不多,谷歌一年給蘋果支付 200 億分成,以換取終端默認搜索引擎的地位。當然用户若要更換搜索引擎,可以自行設置修改。
之所以繼續保留付費分成來換取默認搜索的行為,法院解釋是這個支付禁令會對產業鏈上的其他企業產生利益損害。但這對於本身在產品體驗上就相對領先的 Google 來説,無疑是相對有利的。
3、與同行競爭者數據共享
這一點要求 Google 要與 “合格競爭者”(Qualified Competitors)共享部分數據,這個數據範圍包括 “搜索索引(Search Index)” 與 “用户交互側數據(User-side data)” 等。但同時也明確説明 “廣告數據” 不用分享,這有利於削弱競對利用谷歌的數據分享來優化自己的廣告模型,直接侵蝕谷歌份額。
搜索索引:URL、標題/摘要、抓取時間戳、標準化/去重信息、語言/地區標籤、可用性狀態等
用户交互數據:來自用户與搜索結果交互的聚合、去標識化信號(比如查詢分佈、點擊、停留等數據),這個一般用於提升搜索質量(搜索結果與查詢問題的相關性)
廣告數據:與搜索文字廣告市場相關的數據資源,如拍賣日誌、出價/匹配/轉化信號、廣告主/素材/查詢級報表等
關於數據分享,谷歌表示對自己有負面影響(官場話是 “影響用户隱私”),正在密切審查(或許後面會看情況是否繼續反對上訴)。
本文版權歸屬原作者/機構所有。
當前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與本平台立場無關。內容僅供投資者參考,亦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如對本平台提供的內容服務有任何疑問或建議,請聯絡我們。


